壹年多前,2016年3月18日,來自全國各地的300名能源專家齊聚濟南,對當地壹個百億環保項目的核心技術進行論證。他們不知道,這個項目的首席專家付林在論證會的前兩天被刑事拘留。
煤炭是我國能源消費的主要來源,消耗量巨大,其中15%用於北方冬季取暖,大量的煤炭要燃燒轉化為熱能;而另壹方面,大量的熱能在浪費--在非熱電聯產電廠,壹個標準煤燃燒產生的熱量只有40%可以轉化為電能,另外60%被冷卻後直接排入電網。另外 60% 則被冷卻後直接排放到大氣中。
2013年,付林的工作(即 "基於吸收式換熱的集中供熱技術")獲得了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據《科技日報》報道,2015年和2016年,大同市二級以上好天氣達300多天,該技術每年為大同市節約標準煤67.8萬噸。
2013年,付林的研究成果(即 "基於吸收式換熱的集中供熱技術")獲得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
2017年6月,付林的另壹項重要成果要參加國家技術發明獎壹等獎的答辯,但申請取保候審未獲法院批準。"付林對社會沒有危害,為什麽不能取保候審?"倪維鬥院士很不理解,尤其是在國家多次出臺政策鼓勵科技創新之後。
那麽,付林究竟犯了什麽罪呢?
起因是壹封寫給北京市檢察院的舉報信,舉報其巨額貪汙。2016年3月17日,海澱區檢察院反貪局對付林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016年4月1日,付林被正式逮捕。2017年5月19日,海澱檢察院公訴處正式對付林提起公訴,根據起訴書付林有兩項罪名,壹項罪名是貪汙致使科研經費損失220余萬元,另壹項罪名是挪用公款439萬元。
凡是像付林這樣從事科研成果轉化的教授,幾乎都面臨著 "身份之嫌"--既是國家公職人員,又通過科研成果轉化賺錢,壹舉兩得,易如反掌。傅林被舉報貪腐就是這個邏輯,前兩年影響深遠的 "浙大褚健案 "也是這個邏輯。"我們這裏高校科研成果的轉化效率遠不如美國高校。"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周其仁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幾年國家出臺了大量鼓勵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但在壹些關鍵細節以及制度安排上並沒有明確表態。
圖1:2014年8月,付林在瑞典參加國際學術會議?
陷入困境的科技明星
2016年3月16日,付林的日程和往常壹樣排得滿滿的,吃完早飯就來到辦公室上班。
與往常不同的是,他帶好了出差的行李,準備下午去濟南。第二天他有兩件重要的事情要做,壹是參加中國節能協會組織的技術鑒定會,二是向濟南市委領導班子匯報工作。濟南市投資100億元的重大項目 "外熱入經 "剛剛開工建設,付林是首席專家,他領導的北京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清華同衡")是濟南市節能協會的理事單位。能源所是該項目的規劃和技術支持方。
頭天下午,付林接到清華大學紀委的電話,要他3月16日到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說明情況--他又因貪汙被舉報了。上午 9 時,付林已經帶著行李到達海澱區檢察院。從這壹行為來看,他似乎還在想著出差的事,並沒有預料到身後會發生什麽。
上午10點,付林的妻子曲艷接到海澱檢察院的電話,讓她去送點資料。
上午11點,當曲艷趕到檢察院送材料時,她聽到隔壁房間的付林正在氣憤地大聲解釋。她想起兩年前有人揚言要 "把付林送進監獄十幾年",不免有些擔心。但她仍然相信,只要付林把問題解釋清楚,他很快就能回來。
這已經不是付林第壹次被舉報了--2015年10月,清華大學紀委也收到過類似的信,但清華紀委、計科院對林進行調查後,認為沒有問題。所以曲巖認為,以前都說清楚了,這次也可以說清楚了。
但讓她沒想到的是,付林很快就被關進了看守所,從此音信全無。
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上播放的中國宣傳片,用30秒的時間介紹了這項中國原創技術,該技術2016年獲得北京市科學技術壹等獎,2017年被推薦為國家技術發明壹等獎--但付林卻失去了自由。取保候審未獲司法機關批準,付林錯過了答辯會,與獎項無緣。
2005年,付林在為濟南做供熱規劃時,受到余熱回收技術的啟發。這項技術需要開發壹些非常重要的設備,後來被命名為 "吸收式熱泵"。付林先是找到清華同方下屬的同方川崎,這是壹家可以生產溴化鋰吸收式制冷設備的企業,希望它能成為科研成果轉化的平臺,但沒有成功。後來,付林又找了江蘇雙良、遠大空調等溴化鋰吸收式制冷設備企業,都沒有人理他。當時,傅林只是壹名年輕的副教授,在業內毫無名氣。
2006年,當付林說決定自己幹時,張世剛不大相信,"既沒錢又沒人,怎麽幹?"
為了研發這項技術,付林做的第壹件事就是說服家人,於2006年下半年成立了北京華能瑞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成立這家公司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張世剛說,壹是外面的公司不願意投資,二是能源院的業務範圍只有規劃設計,沒有研發設備的資質。另外,研發這種設備需要的人才比較復合,專業上需要熱工、機械、電氣等多學科聯合,學歷層次上既有教授又有學歷不高的設計、制圖、調試、安裝施工等技術人員,而後者在能源所無法安置,只能成立公司作為留人的平臺。
公司成立不久,機會就來了。2007年,付林偶然看到北京市科委征集科研項目,他興奮地打電話給張世剛,讓他趕緊拿材料申請課題。最終,該課題被北京市科委批準立項,經費874萬元。萬元。付林因挪用該項目經費220余萬元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除了這220萬元,還有四個單位簽訂的四份合同。至少從表面上看,正是這些合同坑害了付林。
危險合同
2007年9月,付林的團隊拿下了北京市科委的課題,課題組的成員單位包括清華大學、華北電力大學等6家單位,環能瑞通作為設備研制方,也是課題組的成員單位之壹。清華大學屬於牽頭單位,北京市科委將科研經費統壹打到清華大學的賬戶上,再由清華大學根據進度撥付給各成員單位。
如果不是江億院士,這個項目很可能已經夭折。江億是供熱領域唯壹的院士,在業內享有盛譽,他在內蒙古出差時,遇到了老朋友、赤峰富龍集團原董事長景樹森,談起了富臨的技術。同為業內資深人士的井樹森非常感興趣,表示願意資助富臨的團隊完成研發。
最終,赤峰富龍集團決定由其下屬的赤峰富龍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富龍熱電")建設壹個試驗項目,並贊助科研費用。於是,付林和他的團隊得以在赤峰繼續研究。
芙蓉熱電的意外出現成為付林項目的轉折點。因為環能瑞通沒有工廠,只能設計圖紙,就地做實驗,設備生產只能委托外面的公司。在江億院士的牽頭下,同方川崎成為環能瑞通的設備委托生產商。
此時,付林課題組的經費變成了兩部分:壹部分來自北京市科委的縱向項目經費(提前劃撥到清華大學賬戶),另壹部分來自富龍熱電的贊助。按照正常流程,所有經費都應打入清華大學賬戶,由清華大學劃撥給項目成員單位。但出於實際考慮,富臨集團並沒有嚴格按照這壹流程操作。在研發設備的過程中,清華大學、華能瑞通、福龍熱電、同方川崎四家單位簽訂了四份合同,而這些合同讓付林的故事變得極具戲劇性。
2008年8月,富龍熱能向華能瑞通支付了380萬元的研發設備款。然而,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這筆款項的用途是富龍熱力向華能瑞通購買5臺設備,***420萬元(最終付款金額為380萬元)。
當時正值研發最緊張的時刻,張世剛偶然看到了這份合同非常驚訝,明明是富龍熱電贊助的科研費用,怎麽合同上的金額變成了向環能瑞通購買設備的費用?工作人員向張世剛解釋,對方財務不好走賬,所以把贊助費編成了壹個其他項目。張世剛覺得這份合同可以說是跑題了,似有不妥,但時間緊迫也就作罷。
赤峰富龍集團原董事長景樹森向記者證實,這380萬元確實是支持富臨集團的科研費用。但當時富龍熱力不是集團的成員單位,不能把錢直接打到清華大學的賬戶上,所以進不了瑞通的圈子。2011年,在課題驗收中,富龍熱力被列入課題成員單位,隨後這壹成果獲得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富龍熱力也是獲獎單位之壹。在該課題的審計驗收報告上,芙蓉熱電支付的380萬元被明確列為科研經費。
2008年10月,華能瑞通不得不向同方川崎支付設備委托加工費,這筆費用產生了兩份合同。
其中壹份合同是清華大學與同方川崎公司直接簽訂的技術服務合同,約定向同方川崎公司支付327萬元。與此同時,華能瑞通公司與同方川崎公司又簽訂了另壹份合同,即更為詳細的《產品委托加工合同》,約定除清華大學直接支付的費用外,其余費用由華能瑞通公司支付。
第壹份合同存在明顯瑕疵--同方川崎並非項目組成員,清華應先將研究經費撥付給華能瑞通,再由華能瑞通支付給同方川崎。這份合同令人困惑,因為從字面上看,它委托清華大學生產設備,但實際上清華大學只是在管理北京市科委的資金。
如果把這份撲朔迷離的合同與第壹份合同結合起來看,就會發現其中隱藏的問題。2010年,華能瑞通的壹名員工與付林發生矛盾,並揚言要舉報付林,依據就是上述兩份合同,字面意思是這樣的:清華大學出錢給同方川崎做設備,華能瑞通賣給芙蓉熱力,所以存在拿公家的錢買單的風險,他說不夠。因此,付林涉嫌用公款牟利。這篇報道最終沒有發生,但危險已經存在。
2010年8月,瑞通公司向清華大學賬戶打入105萬元。張士剛說:"當時,付林在清華大學的科研賬戶上沒有多少錢,就找華能瑞通支援了壹些經費。"清華大學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顯示,清華大學收取的105萬管理費最終流向是按壹定比例劃撥到付林的科研賬戶,用於後續技術研究。
圖2:2009年3月,付林課題組在內蒙古赤峰市赤峰試驗項目進行鑒定。左二為付林?
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起訴書指控,付林 "將清華大學利用北京市財政科研經費研制的七臺設備中的五臺,以個人控制的北京華能瑞通有限公司的名義,銷售給課題組成員赤峰富龍熱電公司,致使華能瑞通公司獲利380萬元"。案發前,環能瑞通以樣機以及樣機設備回收的名義向清華大學返還105萬元,造成科研損失費用220余萬元。"
蹊蹺的是,華能瑞通將105萬元打入清華大學賬戶,而合同內容恰好是設備回收,這恰好印證了第壹份合同中設備賣給富龍熱能的細節。
那麽,它為什麽會青睞這樣壹份合同呢?張世剛說,富林在受到那名員工的威脅後,自己也覺得以前簽的合同欠考慮,所以簽這份合同彌補壹下,想把設備再談圓壹點,於是就有了所謂的設備回收款。"但這份合同寫得極其含糊,根本沒說設備是誰生產的,歸誰所有,因此也沒有明確回收誰的設備"。張世剛說,沒想到越說越糊塗,越說越不明白。
但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副院長朱穎新教授認為,付林的這筆科研經費沒有什麽說不明白的。她介紹,高校教師的課題分為兩種,壹種是國家機構的縱向課題,如來自科技部、北京市科委、自然科學基金委等的申請;壹種是橫向課題,如企業委托的課題。縱向課題的管理非常嚴格,結題時有專門的審核機構做審核。2011年付林的課題通過了審核,順利結題。
"縱向科研經費是要用在課題上的,應該按照預算支出,如果有結余經費,應該按照國家規定收回"。朱穎新教授反問道:"按照某些人的邏輯,北京市科委撥付了327萬經費,華能瑞通歸還了105萬,220多萬沒有歸還就是虧損。但是,北京市科委給這個項目的總經費是 874 萬,其他項目成員沒有歸還經費,是不是都算損失呢?如果874萬全部歸還北京市科委,相當於這個課題就不應該立項!"
江湖事
江陰市公安局接到的舉報內容中,涉及能源所與付林的另壹家公司華清泰聯盟與江蘇雙良集團山西分公司的壹個合作項目,舉報的依據仍是壹份合同。據了解,清華規劃院對這個項目已經進行了詳細的調查和梳理,認為事實清楚,系企業間正常經濟往來,不存在違規行為。清華規劃院出面向江陰市公安局做了陳述,此事不了了之。
2010年8月,付林讓瞿巖註冊了華清泰聯盟,法定代表人是瞿巖。公司成立的背景是,付林的團隊即將承接大同同煤集團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供熱改造工程。"之前的華能瑞通根本沒有管理可言,導致亂象叢生。如果能拿下大同項目,大家覺得可能有機會,希望有壹個幹凈的平臺來運作"。張世剛說。
此後,在科研成果轉化項目中,同為富臨團隊的能源所和華清泰聯盟各有分工:能源所主要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華清泰聯盟主要負責設備的設計、監造、調試等相關業務。
大同項目是付林的技術首次在現實中應用,很多人驚訝地發現,改造後的小區供熱面積增加了50%,而能耗卻沒有增加。但更誘人的是這項技術的市場潛力,山西大同這個項目是個小項目,合同金額已經上億元,而大型城市能源改造項目動輒上百億、數百億。合作邀請紛至沓來,商界笑臉向林招手。
直到華章泰聯盟成立,傅林團隊第壹次給公司找了個 "法律顧問"--壹個即將從法學院畢業的大學生,實戰經驗還不夠。當傅林的技術開始走向市場時,曾有人這樣評價他:"付林註定是曇花壹現。他就像壹個抱著大金磚走在路上的小娃娃,自己卻不知道危險"。
大同項目成功後,最積極與付林接洽合作的是壹家名為江蘇雙良的公司。"它的集團高層多次到北京找蔣彜院士和付林洽談,希望達成獨家技術合作"。張世剛說,但最終雙方沒有談成。
緊接著,雙良山西子公司也來談項目合作。付林團隊負責業務的邊兵印象深刻:"2011年1月大同項目剛投產,他們就找到我們,說山西有8個電廠要改造,催我們抓緊時間開始做調研。我們壹直幹到春節放假那天,大年初三又開工了"。
付林的 "基於吸收式換熱器的集中供熱技術 "在應用上涉及兩個方面,壹是電廠改造,二是城市供熱系統改造。這類涉及民生的項目非常復雜,首先要有專業機構做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前要審查審批,立項後要進入商業環節。因此,山西雙良與付林的團隊簽訂了第壹份實質性的合同,這是關於可研的部分,2011年3月,山西雙良與能源研究所簽訂了兩份合同,壹份是電廠改造的可研合同,另壹份是城市熱力系統改造的可研,以及初步設計的合同。
張世剛介紹,這兩份合同都沒有填寫合作金額,因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研、設計費是按工程總額的壹定比例計算的,而當時可研都沒有做,所以無從得知工程總額。他向記者出示的合同上,合作金額確為空白。
"這兩份合同其實壹直沒有落實,因為不久山西雙良又提出讓我們做技術總包,就是把可研、設備監理、施工指導、系統調試等全部包給我們,所以又在談新的技術總包服務合同"。邊冰說。
然而,問題在於,邊兵所說的兩人 "沒有執行合同 "並沒有走廢止程序,這也成了這件事最大的懸念。
在技術總承包的談判中,因為涉及設備監理,華清泰聯盟出現在此次合作中。2011年4月18日,山西雙良、能源院、華清泰聯盟簽訂了三方協議,主要內容是山西雙良支付首期預付款600萬元技術服務合同總包中的可研設計費用。支付這筆款項的原因是,2011年4月25日,山西五家電廠的可研報告要送國家電監會審查,可研報告涉及的還有華北電力設計院等三家單位,在審查前必須拿到服務費。
三方協議為山西雙良、乙方為能源院和華清泰盟,協議中明確約定 "甲方先行墊付600萬元技術總包協議項下的款項支付給北京華清泰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但2014年,江陰市公安局來調查,舉報信息稱,我們逼迫雙良應打給能源所的600萬,打到了華清泰聯盟的賬戶上"。邊兵說。而依據,就是2011年3月山西雙良與能源所簽訂的、並未執行的科研合同。據代理律師周澤介紹,被列入舉報信息處的這份合同金額,竟然有手寫的600萬元,而且還沒有經過雙方蓋章確認。這與合同金額處空白處留有的能量不符。
北京檢方起訴書指控,付林利用 "擔任能源所所長的職務便利,指使雙良公司將應支付給能源所的600萬元支付給華清泰盟公司,其中439萬元被華清泰盟公司用於經營"。而由於能源所是規劃院的下屬機構,其性質為 "全民所有制",因此這壹行為也被指控為 "挪用公款"。檢方的指控依據同樣是 "未執行的合同"。
"這個合同應該走廢止程序,但我們沒有這個意識,不出意外想不到會出問題"。邊冰說。
三方協議簽訂幾天後,山西雙良的幾個項目通過了可研審查。但很快,"山西雙良說,按照雙良總公司的要求,設備必須由他們制造,不能讓華章泰聯來做"。邊兵介紹,設備是這類項目中利潤較高的部分。此時,雙良的壹些項目已經通過了可研審查,拿到了華清泰盟做的初步圖紙。這壹變化讓付林很惱火,合作終於破裂了。這些細節也沒有得到陳喜慶的確認。
與山西雙良的合作擱淺後,華清泰綿與清華規劃院就善後問題進行了協商。根據雙方簽署的《山西雙良合作項目實施備忘錄》,600萬的去向如下:161萬元用於支付給華北電力等三家可研報告編制單位;35萬余元用於支付稅費;剩余403萬元由清華清泰聯盟分批支付給能源院。
2011年9月,華清泰盟與京能集團旗下源深公司合資成立華源泰盟,源深公司控股。"很多企業來探討合作,我們選擇了讓國有企業控股,商務和管理實際上交給了國有企業"。曲巖說。
2014年6月,源深再次掛牌出售華源泰盟股權。"商業上的事情讓付林很困擾,他不想再做了,所以我們也準備出售股權"。屈燕說,這時雙良的人又出現了,多次找她和付林,要求把公司賣給雙良。記者問雙良這位高管是否有收購付林公司的意願,他說 "這個不好講",但 "股權拍賣(現場)肯定不是我們"。
有意思的是,付林果然去了另壹家競拍意向最大的公司--煙臺冰輪,讓他們不要買。但由於股份是公開掛牌出讓的,價高者得,這已經不是付林所能左右的局面了。
就在煙臺冰輪競購華源泰盟股份不到壹個月後,江陰市公安局來調查了。
身份嫌疑
在壹連串不光彩的合同事件之後,付林背上了貪汙和挪用公款兩項罪名。
在這起案件中,****,出現了付林的三家關聯公司:華能瑞通、華清泰盟和華源泰盟。有人曾做過這樣的假設:如果付林的關聯公司換成外面的公司,作為他研發和成果轉化的平臺,付林可能就不會涉足商界,也就不會面臨這樣的指控。但問題是,沒有壹家公司願意支持他。
"科研成果轉化的第壹步,不是企業求著妳賣專利,往往是妳要去請求企業支持,才能做出最初的產品"。江億院士說,很多人認為把專利或創意賣出去就完成了科研成果轉化,但現實是,從專利到產品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很少有企業冒風險買單。如果得不到企業的支持,只能自己組織資源做開發,組織資源就必然要開公司,而開公司又有壹堆麻煩事--付林就是這樣壹步步走進商業叢林的。
江億院士也有類似的無奈經歷,所以特別渴望能有這樣壹個平臺,"讓我們放心地把轉型的第壹步先做出來"。但這科研成果轉化最難的第壹步,在目前的高校體制、社會機制下卻是壹片空白地帶。
圖3:付林參加學術研討會?
但即使沒有註冊公司,付林也早已跨過了商業的河流。中國大學系統的許多教師其實都是小企業主。以付林為例,雖然他領導的能源研究所是壹個科研機構,但它同時也是壹個公司實體--它是清華同衡規劃院的壹個子公司,企業性質是全民所有制,負責人是付林,2004年註冊的營業執照。但研究院不給能源所註冊資金,也不給員工發工資。事實上,能源所是自負盈虧的,付林要像老板壹樣組織人搞科研項目賺錢,否則就發不出科研人員的工資。
回到環能瑞通。張世剛介紹,這家公司沒有經營活動,主要容納課題組從事設備研發的人員,管理也很松散--最初由傅林的壹位朋友代管,後來又由壹名員工管理,甚至連公司的公章都放在這名員工手中。如此松散的管理已經為付林的出事埋下了伏筆。
張世剛說,環能瑞通在這個課題上壹****,有12項專利,其中9項是環能瑞通和清華大學****,主要是在規劃方面有專利;另外 3 項專利是環能瑞通獨有的,是與設備結構工藝有關的,與清華無關,甚至與付林個人無關,這是環能瑞通高薪從遠東空調挖來的技術人才,是由遠大空調高薪聘請的技術人員制造的。國家出臺的科研政策明確規定,誰參與項目誰擁有專利,環能瑞通的三項專利經過清華大學的三級審核,成果與知識產權局已經界定了專利的歸屬。所以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
付林是個什麽樣的人?江億院士講了兩個故事。他和付林壹起做壹個項目,對方是壹位德高望重的科學家,付林是項目負責人,但項目進行到壹半,他們發現項目無法立項。後來他和付林等了壹個合適的機會,開了壹個研討會,撤銷了這個項目,把剩余的科研經費退了回來,雖然這樣做很不光彩。
第二件事,廣州某項目邀請傅琳作為專家組成員參加論證會,傅琳從技術理性上認為該項目不適合推出成果,主辦方當場表示不滿,不僅不支付專家論證費,連回程車票也不給買。
付林做得最瘋狂的事情,就是2010年底在山西大同的那個項目。"如果沒有那個項目,也許我們的團隊早就散了"。張世剛說,2009年下半年到2010年上半年是最辛苦的壹年,能源所的工資都快發完了。
付林在壹次會議上巧遇壹位大同市領導,他遇到了壹個棘手的問題--同煤集團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供暖問題因種種原因無法解決,引發了社會矛盾。而付林恰好有辦法解決。這位領導也是半信半疑,最後和付林達成了壹個非常苛刻的口頭協議,這個項目成功運行之前補簽了合同。實際上,這相當於大同市借了幾千萬的工程款付給付林個人,如果工程失敗,付林個人也要還錢。
接手項目前,江億院士曾提醒付林想清楚,"搞不好妳會坐牢的!"付林最終接手了大同項目,張世剛說,付林當時想 "如果不做壹個真正的項目出來,這個技術就會死掉"。王欽波說,"只有瘋子才能幹出這樣的事"。
"付林本科學的是電廠相關專業,後來跟我讀博士的專業是供熱"。江億說,付林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他打通了供熱的供需兩端。
在失去自由之前,付林還在研究進壹步銜接電和熱的技術,也就是 "熱電協同",蔣彜院士認為這是壹項更具突破性的技術,"全世界都沒有"。比如舉例說明--現在有大量風力發電無法上網,原因是電網容量有限,如果非用電高峰刮起大風,發出來的電沒地方用只能白白浪費。不僅是風電,核電、光伏發電都有同樣的浪費情況。能不能讓這些被浪費掉的電做功變成熱能,進而成為城市供暖的熱源呢?這就是福林研究的熱電協同技術,這項技術將為我們節約更多能源,減少更多排放。
這項重要的研究在付林出事後停滯了。
看來,政策問題還需要細化,給這些科學家壹個完全寬松的環境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