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三無產品壹般是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來路不明的產品。另壹種說法是,三無產品是無生產廠名,二無生產廠址,三無生產衛生許可證編碼的產品。《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必須有中文廠名,中文廠址、電話、許可證號、產品標誌、生產日期、中文產品說明書、如有必要時還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說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視為不合格產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壹,均可視為“三無產品”。通常來說沒有條碼的情況會先行強制下架,再按規定罰款。銷售者銷售“條碼有問題”的商品本身是違法的,質檢局可以處罰。當然生產廠家也是違法的,質檢局也可以處罰。
法律依據:
《商品條碼管理辦法》
第二十壹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核準註冊不得使用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的條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商品包裝上使用其他條碼冒充商品條碼;不得偽造商品條碼。
第三十五條 未經核準註冊使用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商品條碼的,在商品包裝上使用其他條碼冒充商品條碼或偽造商品條碼的,或者使用已經註銷的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商品條碼的,責令其改正,處以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經銷的商品印有未經核準註冊、備案或者偽造的商品條碼的,責令其改正,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
衍生問題:
產品沒有條形碼犯法嗎?
產品沒有條形碼不壹定違法的,我國法律並沒有對商品上使用條碼作強制性的規定。因此,產品上沒有條形碼也是正常的,不算違法。另外,個別省份出臺了地方性法規,要求特定的商品類別必須使用條碼,如:廣東省地區就要求以下行業必須申請商品條形碼:食品、藥品、化妝品、小家電等。另外,如果使用了其它廠商註冊的條形碼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