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 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細則》(魯人社發[2015]6號)、《關於進壹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發[2065433]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若幹具體問題的通知)(社字[2016]53號)等有關要求,現將濰坊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範圍和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良好道德品行和身體條件。
(三)報考人員除符合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基本條件外,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4月9日以後出生,1975)。
(4)除特別註明外,報考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及其他條件(詳見附件《2065438+2006濰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匯總表》)。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山東省或濰坊市統壹組織招聘選拔“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等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基層項目人員),任職滿2年並經考核合格, 3年內(指2012、2013)包括2014年再就業的大學生村官,不包括2013、2014年省委組織部選派到村任職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均可報考面向基層項目人員提供定向招聘服務的崗位。 其中,面向縣、市區、開發區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招聘服務,僅限於“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壹扶”人員和在縣、開發區報名的人員(學生)、“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已享受優惠政策並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被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優惠政策。
符合濰坊市接收安置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證明為準,下同),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必須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之壹:
1.通過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通知書後入伍,退役後回原高校完成學業;
2.地方全日制高校學生參軍入伍,退役後回原高校完成學業;
3 .地方全日制高校畢業後退役。
濰坊市市直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方向,符合濰坊市接收安置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均可報考。
縣市區、開發區定向征集退役大學生士兵,僅限於符合縣市區、開發區接收安置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已安置在機關事業單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再享受定向征集政策。
自主擇業退役大學生士兵,兩年內(2014、2015退役)被各級機關或有財政補貼的事業單位錄用或聘用的,將《城鎮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證》交回民政部門,退回發給的壹次性經濟補助,不再享受自主擇業優惠政策。
定向、委托應屆畢業生申請的,必須征得定向、委托培養單位的同意。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也不能以學歷為條件報考;現役軍人不能申請;受過刑事處罰或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能報考;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人員,不得報考。考生不能報考有親屬應當回避的職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應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滿期累計,截止日期為2016年4月9日。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要求見附件1。
三。註冊和資格考試
(1)註冊
1.個人註冊
報名時間:2065年4月9日9:00+06—12年4月16:00。
查詢時間:2065438+2006年4月9日11:00—4月13 16:00。
考生登錄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網站(www.wfrsks.com,下同),如實填寫並提交相關個人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小於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必須清晰)。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壹致。每人限報壹個崗位,考生可在資格復審期間修改報名信息。審核時間為2小時,從提交註冊信息完成時算起。招聘單位通過初審,報名信息不可更改。初審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應聘者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壹。
2.單元初步檢查
初審時間:2065438+2006年4月9日11:00—4月13 16:00。
招聘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檢查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根據考生提交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並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報名資格和申請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初審未通過的,應說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應註明缺失內容,退回考生補充。招聘單位在擬審核期限屆滿後48小時內未辦理報名信息的,視為通過初審。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公布的咨詢電話有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3.在線支付
繳費時間:2065438+2006年4月9日11:00—4月14 16:00。
考生在等待期結束後、查詢截止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合格者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濰坊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網上支付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的人員於2065年5月3日+04:00-2006年5月7日登錄網站打印準考證和《濰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誠信承諾書》)。
考試費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有意享受考試費用減免的申請人無需支付網上費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後,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濰坊市人事考試中心(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5502號,勝利街新華路路口南100m)辦理考試費用減免審核確認手續。考試成功後,考生確認完成。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
最終報名確定的報名人數未達到計劃錄用比例的,計劃錄用L人,取消錄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照崗位所需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二)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指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並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應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向相應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其指定的部門、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和近期免冠同版1寸照片兩張。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出申請,提交身份證和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可正常畢業;其他報考人員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65438+2006年4月9日前取得)和身份證。在職職工求職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的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對於開具介紹信有困難的在職職工,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材料和戶籍證明材料。申請定向征集退役大學生士兵的,還需提供入伍、退役相關證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證明、畢業當年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登記證明、戶籍證明。
招聘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的,2016應屆畢業生可在考察、體檢時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證明。
四、考試的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分數是用百分制計算的。
1.筆試
根據專業不同,筆試分為綜合、衛生、教育三類,每類考壹科。綜合類(崗位性質:a)考試內容為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策、科技知識、山東省情等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健康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療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分為五類:醫療(崗位性質:B)、藥學(崗位性質:C)、檢驗(崗位性質:D)、中醫學(崗位性質:E)、護理學(崗位性質:F)。教育學(崗位性質:g)考試內容由公共教育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組成,分別占整個考試成績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成績。為保證新聘人員的基本素質,筆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壹考試、統壹標準、統壹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65 438+2006年5月7日
綜合類:上午9:00-165438+淩晨0: 30。
教育衛生:下午14: 00—16: 30。
面試
濰坊市、各縣市、開發區和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公開招聘。面試應體現崗位特點和專業要求,可采用專業測試、結構化測試、情景模擬、試講、答辯、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組織。面試要嚴格組織,認真執行回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有規定的親屬關系、同事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因素的,必須回避。
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並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同壹職位的招聘計劃不足10的,面試人數比例為1:3(部分學歷職位比例不低於1:3,不高於1:5);超過10人(含)的,比例為1:2(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面試人數確定為28人)。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則確定為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有空缺的,取消招聘;未達到招聘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結束後,將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百分比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壹個最高分和壹個最低分後計算平均分。面試結束後將向考生公布成績。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於或等於崗位招聘計劃人數的,以當日參加同壹考官組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確定該崗位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察和體檢。同壹招聘崗位考生總成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選。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考生不能進入考察和體檢範圍。
現場資格審查和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費用70元。
動詞 (verb的縮寫)檢查和身體檢查
根據招聘崗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高分低分比例不高於1:1.5,確定進入考察範圍的考生,組織考察。考察合格者,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的人選。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成立考察和體檢工作組,具體負責考察和體檢工作。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部發〔2005〕1號)、《關於修改〈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19號)執行。報考“殘疾人可以報考的崗位”的殘疾人,體檢時應提供相應的殘疾證。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審查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資料,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同壹崗位進入考察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第六,宣傳就業
通過考試、考察、體檢的擬聘用人員,由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匯總表》,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反映影響聘用問題並經核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啟事》,憑《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啟事》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應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後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根據《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通知》(魯編辦[2016]28號)精神,從2016起,進入公立醫院的新增人員屬於總量控制以內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