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長期在外地居住並辦理了異地安置登記手續,或因病情需要,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在異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特殊疾病醫療費用,可憑發票及相關材料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
2.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也可持二級以上定點醫院出具的門診特殊疾病申請表、出院記錄、門診病歷及相關檢查報告到社保中心經辦窗口申請,申請獲批後發生的相關費用也可按政策報銷。
慢性病卡能否在省內異地使用,視情況而定:
1,省內異地可以使用的情況如下:
備案人員可在備案地門診直接結算慢性病,選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腦血管後遺癥所致神經功能障礙、類風濕性關節炎三種慢性病作為首批開放直接結算病種。備案人員可選擇當地具有門診慢性病資質的醫療機構刷卡購藥,符合我市門診慢性病檢查、檢驗、藥品的,可直接在醫療場所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2.省內異地不能使用的情況如下:
社保還沒有全國聯網,醫保是市級統籌,所以其他地方的社保系統沒有參保人的參保繳費信息,所以沒辦法刷卡繳費。
很多情況下,異地使用醫保卡需要提前向當地社保局申請。雖然目前的政策已經允許醫保卡異地轉移,但是醫保卡的使用仍然存在地域差距,醫保卡的異地使用仍然受到限制。
總結壹下:特殊門診可以跨統籌地區報銷。暫時居民醫保門診的特殊疾病有:第壹類:惡性腫瘤、血液透析、血友病、肝腎器官移植。第二類:精神分裂癥、情感障礙和再生障礙性貧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