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藥品費:指在住院治療期間,由執業醫師開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目錄範圍外的藥品費用,包括西藥費、中成藥和中草藥費用,但不包括下列情況:
1.主要起營養滋補作用的中草藥類
2.可以入藥的動物及動物臟器
3.以美容、減肥為保健功能的藥品。
擴展資料:
1.投保日期前兩年內登記或享受上海市職工門診大病或城鄉居民醫保大病待遇的人群,範圍如下:
(1)重癥尿毒癥透析(血透、腹透);
(2)腎移植術後抗排異;
(3)惡性腫瘤治療(化學治療、內分泌特異治療、放射治療、同位素治療、介入治療、中醫藥治療);
(4)部分精神病病種治療(精神分裂癥、中重度抑郁癥、狂躁癥、強迫癥、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問題
2.單品藥品費:指化學名壹致的藥品費用總額
3.指定專科醫生:指定專科醫生應當同時滿足以下四項資格條件:
(1)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和國《醫師資格證書》;
(2)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和國《醫師執業證書》,並按期到相關部門登記註冊;
(3)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和國主治醫師或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職稱證書》;
4.特定疾病:指特定重大疾病和罕見病
(1)特定重大疾病:包括肺癌、頭頸癌、胃癌、黑色素瘤、食管癌、肝癌、乳腺癌、前列腺癌、卵巢癌、淋巴瘤、鼻咽癌、腦瘤、白血病
(2)罕見病:包括法布雷病、黏多糖貯積癥(II 型、IVA型)、轉甲狀腺素蛋白澱粉樣變性多發性神經病(ATTR-P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