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學校食堂、副食店要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學校食堂和副食店必須取得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含食品衛生許可證原件),未取得許可證的不得加工、供應食品。加工、供應食品必須按照食品衛生許可證核定的範圍進行。要按照要求建立學校食堂健康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個人健康證明、食品原料及用品相關索證索票資料、食品添加劑和調味品采購及使用記錄、餐具消毒自查記錄、食品留樣記錄、食品原料采購合同等。
三是學校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衛生習慣並持證上崗。食品從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持健康檢查合格證和健康培訓合格證方可操作,每年進行壹次健康檢查,並定期接受職業道德教育和衛生知識、食品安全法規培訓,經考核合格並持證上崗後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應穿戴清潔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佩戴口罩)。
四、學校食堂和食品店必須嚴把食品采購進貨關。禁止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應查驗、索取並留存加蓋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加蓋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進貨憑證或每張送貨單,建立采購、進貨臺賬,每日壹記,所有食品入賬,詳細記錄。有條件的學校可建立蔬菜農藥檢測等食品相關檢測,嚴把食品原料進關。
五是學校食堂和食品店要建立健全食品驗收和貯存制度。食品入庫前必須嚴格驗收,設立專門的驗收登記,建立臺賬;食品出庫時必須檢查感官性狀和保質期。日常檢查應重點檢查食品是否變質(包括黴變、腐敗)、包裝是否破損及保質期是否到期等情況,發現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應及時處理。食品貯存倉庫要專庫專用,食品貯存必須分類、分架、掛壁、離地存放。食品儲存場所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和個人生活用品,不準混放藥品、農藥、洗滌劑、防腐劑、雜物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