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參保所在地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辦機構審核確定繳費能力並初審,市社保中心匯總復審後,報市人社部門審定,再報省廳審批;
2、疫情防控期間實行全程網上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於每月20日前,填寫《中小企業因疫情影響暫緩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表》並加蓋公章,生成PDF版,通過郵箱或郵寄方式向征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其中,在區縣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向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同時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3、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直接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社保壹襠、二襠、三襠的區別如下:
1.就醫原則不同:
(1)壹襠參保人員,可在市內任何壹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2)三襠參保人員,門診可在定點社會福利中心就醫,住院可在市內任何壹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重大疾病可在規定的醫療機構就醫;
(3)第三檔參保人員,門診在定點社會福利中心就醫,大病在規定的醫療機構就醫;第三檔參保人員,門診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住院和大病門診在規定的醫療機構就醫。
2、普通門診待遇不同:
(1)壹類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普通門診醫保目錄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醫療費用,個人賬戶支付70%,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30%;
(2)第二類參保人員/第三類參保人員:
屬於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的,分別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屬於醫保目錄內的個人診療項目或醫用材料的,由社區門診統籌 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額不得超過120元;社區門診統籌基金對第二、三檔參保人每人在壹個醫保年度內支付的門診醫療費用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
3、住院待遇不同:
(1)壹檔參保人: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起付線以上按規定支付95%或90%。
(2)二檔參保人/三檔參保人:可在定點社會福利中心結算醫院住院治療,也可由結算醫院轉診到規定醫院住院治療,住院起付線以上部分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壹檔醫院85%,二級醫院壹級醫院:85%;二級醫院:80%;三級醫院:75%:7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有關社會保險工作。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