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保障人民群眾獲得高質量、有效率、能負擔的缺牙修復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促進口腔種植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按照九部委聯合印發《2022年糾正醫
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要求,開展全面覆蓋公立和民營醫療機構的口腔種植價格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壹、規範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和耗材收費方式
(壹)有序推進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技耗分離”。公立醫療機構提供口腔種植醫療服務,主要采取“服務項目+專用耗材”分開計價的收費方式。即種植體植入費與種植體耗材系統價格分開計價;牙冠置
入費與牙冠產品價格分開計價;植骨手術費與骨粉、骨膜價格分開計價。對於目前耗材合並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中收費的情況,實行“技耗分離”時,應按照扣減相關耗材線上采購均價的方式,同步下調項目價格。
(二)完善種植牙牙冠價格形成機制。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在省內對臨床主流的全瓷牙冠組織競價,按照競爭形成的陽光透明價格掛網,其他材質參照全瓷冠的價格掛網。國家醫療保障局指導其他省份實施價格聯動。公立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求自主選擇,按掛網價格“零差率”銷售。第三方工廠生產的牙冠,價
格包含種植過程中返廠調改的費用,不得額外向患者收費。公立醫療機構自行加工制作種植牙牙冠的,采取“產品化”的價格形成機制,由醫療機構以物料成本、加工服務等為基礎,按照適當的成本回收率自主
確定價格並掛網,與競價掛網牙冠的比價關系保持在合理區間,牙冠制作的翻模精修、掃描設計、打印切削、燒結上釉、上色調改等具體操作作為成本要素計入種植牙牙冠價格,不再將具體操作步驟作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額外向患者收費。
(三)規範整合口腔種植價格項目。按照“產出導向”的基本原則,整合口腔種植涉及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其中,壹期植入手術(種植體植入)和二期手術(放置愈合基臺)的設計、準備和操作等合並為種植體植入項目;牙冠置入服務,包括印模制取、頜位關系記錄與轉移、基臺和牙冠安裝、調試修改等,
合並為種植體的牙冠置入項目;種植牙配套實施的植骨手術、軟組織修復、植入體的修理和拆除等服務,設置獨立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對於全牙弓修復種植、顱頜面種植等復雜種植手術,可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上體現差異。醫療機構為確保缺牙修復精準度,利用醫學影像等各類檢查手段和數字技術、人工智能等
構建虛擬3D模型、制作病竈模型或手術導板的,按照服務產出分別設立相應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具體的口腔種植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由國家醫療保障局另行發布。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應於2022年11月底前發文規範整合本地區價格項目。
二、強化口腔種植等醫療服務價格調控
(四)圍繞種植牙全流程做好價格調控工作。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以單顆常規種植牙的醫療服務價格為重點,按照“診查檢查+種植體植入+牙冠置入”的醫療服務價格實施整體調控(詳見附件),目前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完成全流程種植,醫療服務價格整體普遍高於4500元每顆的地區,應采取針對性措施,導
入至整體不超過4500元每顆的新區間,三級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的調控目標參照當地醫療服務分級定價的政策相應遞減。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調控目標範圍內進壹步采取談判協商、成本監審等措施降價,進壹步擴大調控效果惠及群眾。當前醫療服務價格整體已普遍低於4500元每顆的地區,鼓勵維持現行低價。允許經
濟發達、人力等成本高的地區根據本地實際放寬醫療服務價格調控目標,放寬比例不超過20%;鼓勵地方對於口腔種植成功率高等特定情形的醫療機構,探索定向寬松的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整體調控政策(詳見附件)。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結合醫療服務價格整體調控要求,以及種植體集采、牙冠競價的結果,合
並制定並公開本地區種植牙全流程價格調控目標(含種植體、牙冠、醫療服務),采取針對性的落實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