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政府采購網基本概況:
陜西省政府采購網由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組織,依托財政部,覆蓋全國範圍的政府采購信息網站。是為配合被稱為“陽光下的交易”的政府采購制度在全國範圍開展而研究、開發的政府采購網絡系統。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規範政府采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將競爭機制引入公***支出的使用過程,提高采購活動的透明度。公開競爭是政府采購制度的核心,它符合納稅人對政府少花錢、多辦事的願望。公開、公平、公正、自由競爭,不但能夠降低采購成本,而且能夠加強監督,對於反腐倡廉有著重要的意義,同時,對於調控市場也非常重要。
為了規範陜西本地區政府招投標管理,陜西招標網結合本地區招投標實際情況,制定了陜西省省級單位政府采購活動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基本內容包括:(1)總則(2)招標委托(3)組織招標(4)開標、評標和定標(5)簽約與驗收等相關規定內容,其中簽約與驗收的內容如下:
第二十四條 采購人與中標供應商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談判)文件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的約定簽訂采購合同,合同條款不得與招標(談判)文件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內容有實質性偏離,如逾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應將合同副本報采購監管部門備案,同時將合同副本送代理機構歸檔。
第二十五條 代理機構應分別按下列情況,退回投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
(壹)在確定中標供應商後5個工作日內,退回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
(二)在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退回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的,按合同約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 采購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與驗收工作。驗收方成員應當在驗收書上簽字,並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
采購人組織對供應商履約驗收的,雙方應按規定完成驗收工作。如有異議不能驗收的,應提請其委托的代理機構協調;協調未果的,提請采購監管部門協調;仍協調未果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陜西招標網基本信息:
陜西采購與招標信息網聯系方式:029-87611756
陜西采購與招標信息網地址:陜西省西安市
陜西采購與招標信息網傳真:029-8761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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