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許可證是按照營業執照上的名稱辦理的,不是按照門店門口辦理的。店門和營業執照不壹樣很正常,很多都用縮寫。
2065438+2006年2月,衛生許可證正式註銷。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即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壹體”的。
餐飲許可需提交的材料:
1.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準證書(已從事其他業務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身份證明復印件;
4.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無違規證明;
5、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培訓;
6、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7.餐飲服務場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租賃協議等相關合法使用證明。餐飲服務場所位置應符合要求(位置距離糞坑、汙水池、露天垃圾場(站)、旱廁等汙染源25m以上,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等擴散性汙染源影響範圍以外);
8.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的位置圖、平面圖、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應註明經營場所總面積、各功能用房名稱及面積、清洗消毒等衛生設施位置、門窗位置、人流物流方向);
9.確保食品安全的各種規章制度。
擴展數據
《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載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類別、許可證號、發證機關(加蓋公章)、發證日期、有效期和備註。
各級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本省(區、市)餐飲服務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依法加強本地區餐飲服務許可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樣式和內容印制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確保餐飲服務許可工作依法有序公正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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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