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癥:本品適用於特發性肺纖維化(IPF)的治療。
用法與用量:奈達尼磺酸軟膠囊:本品的治療應由具有IPF診斷和治療經驗的醫生開始。1.本品推薦劑量為每次150mg,每日2次,給藥間隔約12小時。2.根據患者的耐受情況,劑量可降至100mg,每日兩次。治療前和給藥期間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肝功能異常時,應減少劑量或停藥(見【註意事項】和【不良反應】)。3.本品應隨食物服用,整粒膠囊用水服用。本品有苦味,不宜咀嚼或碾碎。咀嚼或壓碎膠囊對尼達尼藥代動力學的影響尚不清楚。4.漏服壹劑藥,應在下壹次計劃服藥時間繼續服用推薦劑量的藥,不得補服漏服劑量。不應超過推薦的最大日劑量300毫克。5.劑量調整:(1)如適用,除對癥治療外,本品不良反應的治療(見[註意事項]和[不良反應])可能包括減少劑量和暫時中斷給藥,直至特定不良反應緩解至允許繼續治療的水平。本品治療可按全劑量(每次150mg,每日兩次)或減量(每次100mg,每日兩次)恢復。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次100mg,壹天兩次,應停止本品治療。(2)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調整劑量或中斷治療。當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的升高在正常值上限(ULN)1.5倍以內,且無中度肝損傷跡象(ChildPughB)時,可中斷治療,或減少本品劑量至每次100mg,每日2次。當肝酶恢復到基線值時,再次使用本品減少劑量(每次100mg,每日兩次),然後增加到全劑量(每次150mg,每日兩次)。(3)當AST或ALT >時;1.5倍ULN,或中度肝損傷的體征或癥狀(ChildPughB),應停用本品。(4)輕度肝損傷(ChildPughA級)患者慎用。6.特殊人群:(1)兒童人群:本品對兒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進行臨床試驗研究。(2)老年患者(≥65歲):與小於65歲的患者相比,老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總體無差異。無需根據患者年齡調整初始劑量(見【藥代動力學】)。75歲以上的患者更有可能需要減少劑量來控制不良反應。(2) Race:基於群體藥代動力學(PK)分析,無需調整本品初始劑量(見【註意事項】和【藥代動力學】)。黑人患者的安全數據有限。(3)年齡、體重和性別:根據人群藥代動力學分析,年齡和體重與尼達尼的暴露量有關。但它們對曝光量的影響不大,所以不需要調整劑量。性別對尼達尼的暴露量沒有影響(見藥代動力學)。(4)腎損傷:小於1%的單劑量尼達尼通過腎臟排泄(見[藥代動力學])。輕中度腎損傷患者無需調整初始劑量。尚未出現嚴重腎損傷(肌酐清除率90%);肝損傷患者的本品暴露量會增加(ChildPughA,ChildPughB)(見[藥代動力學])。①輕度肝損傷患者慎用。②對於輕度肝損傷患者(ChildPughA),在處理不良反應時應考慮中斷或停止治療。③尚未在ChildPughB和C級肝損傷患者中研究尼達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議將本品用於治療中度(ChildPughB)和重度(ChildPughC)肝損傷患者(見[藥代動力學])。(6)吸煙者:吸煙與減少接觸本品有關。這可能會改變本產品的療效。鼓勵患者在服用本品前戒煙,並在使用本品期間避免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