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等三部門聯合發布《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首次明確了禁止寄遞物品的內涵:
壹是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各類物品;
二是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毒性、傳染性、放射性等危及寄遞安全的物品;
三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
新規中的違禁物品種類由58種增加到188,對香煙寄遞也有數量限制。違反禁止郵寄和投遞物品的責任已經加重。寄遞企業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面臨最高50萬元的行政處罰。
擴展數據:
違禁物品的指導目錄:
1.槍支(包括仿制品和主要零件)和彈藥。
二。控制設備。如匕首、三角刮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弩、催淚彈等。
三。炸藥。如炸藥、雷管、導火索、煙花、鞭炮、砸槍、拔槍、砸槍等。
4.壓縮和液化氣體及其容器。例如氫氣、甲烷、乙烷、乙炔、打火機、氯氣、壓縮氧氣、氮氣等。
動詞 (verb的縮寫)易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6.易燃固體、自燃物質和遇水易燃物質。如紅磷、硫磺、固體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七。氧化劑和過氧化物。如高錳酸鹽、高氯酸鹽、過氧化氫、過氧化氫等。
八。有毒物質。如砷、砷、汞化合物、鉈化合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劇毒農藥等。
9.生化制品,傳染性和感染性物質。如細菌、炭疽、寄生蟲、排泄物、醫療廢物、骨頭、動物器官等。
X.放射性物質。如鈾、鈷、鐳和鈈。
11.腐蝕性物質。如硫酸、硝酸、鹽酸、蓄電池、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十二個。毒品及吸毒工具、不當使用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不當使用的易制毒化學品。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及其他宣傳品。
14.間諜專用裝備。如隱藏式竊聽設備、偷拍設備、獲取信息的電子監控和截取設備等。
15.非法偽造物品。如偽造或變造的貨幣、證件和公章。
十六歲。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如書籍、音像制品、假冒偽劣食品、藥品、兒童用品、電子產品、化妝品、紡織品等。,侵犯了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
十七。瀕危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
禁止進出境的物品。如對人畜健康有害、來自疫區、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其他物品;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
十九。其他文章。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易爆炸危險化學品目錄》、《易制毒化學品類別和品種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目錄》和《人類感染的病原微生物目錄》的物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
參考資料:
人民網-快遞有新規定!以後很多東西都不能郵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