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類,爆炸品;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第3類,易燃液體;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第6類,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類,放射性物品;第8類,腐蝕品.
1、爆炸品
本類化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磨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不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
把爆炸品分為五項:1.整體爆炸物品: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2.拋射爆炸物品:具有拋射危險,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3.燃燒爆炸物品: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或較小拋射危險,或兩者兼有,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4.壹般爆炸物品: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萬壹被點燃或引爆,其危險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裝件內部,而對包裝件外部無重大危險;5.不敏感爆炸物品: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質,比較穩定,在著火試驗中不會爆炸.
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並符合下述兩種情況之壹者:(1)臨界溫度低於50℃,或在50℃時,其蒸氣壓力大於294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 (2)溫度在21.2℃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257kpa,或在54.4℃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715kpa的壓縮氣體;或在37.8℃時,雷德蒸氣壓力大於275kpa的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氣體.本類物品當受熱、撞擊或強烈震動時,容器內壓力會急劇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導致氣瓶閥門松動漏氣,釀成火災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質分為以下三項:①易燃氣體; ②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 ③有毒氣體.
3、易燃液體
指閉杯閃點等於或低於61℃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於其危險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按閃點分為以下三項:(1)低閃點液體 閃點<-18℃; (2)中閃點液體 -17℃≤閃點<23℃; (3)高閃點液體 23℃≤閃點≤61℃.
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本類物品易於引起和促成火災,
按其燃燒特性分為以下三項:(1)易燃固體:指燃點低,對熱、撞擊、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者有毒氣體的固體; (2)自燃物品: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於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 (3)遇濕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
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本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
按其組成分為以下二項:(1)氧化劑 指處於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並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包括含有過氧基的無機物,其本身不壹定可燃,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為敏感.按其危險性大小,分為壹級氧化劑和二級氧化劑.(2)有機過氧化物 指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鍵的有機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和摩擦極為敏感.
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系指進入肌體後,累積達壹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學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險及生命的物品.具體指標經口:LD50≤500mg/kg(固體) LD50≤2000mg/kg(液體) 經皮(24h接觸):LD50≤1000mg/kg(固體) 吸入LC50≤10mg/L(粉塵、煙霧)
該類分為毒害品、感染性物品2項.其中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為壹級毒害品和二級毒害品.
7、放射性物品的分項方法很多,比較常用的有以下幾種.
1.物理形態分項
(1)固體放射性物品:如鈷60、獨居石等;
(2)粉末狀放射性物品:如夜光粉、鈰鈉復鹽等;
(3)液體放射性物品:如發光劑、醫用同位素制劑磷酸二氫鈉-P32等;
(4)晶粒狀放射性物品:如硝酸釷等;
(5)氣體放射性物品:如氪85氬41等.
2.按放出的射線類型分項
(1)放出α、β、γ射線的放射性物品:如鐳226;
(2)放出α、β射線的放射性物品;如天然鈾;
(3)放出β、γ射線的放射性物品:如鈷60;
(4)放出中子流(同時也放出α、β或γ射線中的壹種或兩種)的放射性物品:
如鐳-鈹中子流,釙-鈹中子流等.
3.按放射性大小分為壹級放射性物品、二級放射性物品、三級放射性物品.
8、腐蝕品
腐蝕品是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小時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現均勻年腐蝕率超過6.25mm/a的固體或液體.
該類按化學性質分為三項:(1)酸性腐蝕品; (2)堿性腐蝕品; (3)其它腐蝕品.按其腐蝕性的強弱又細分為壹級腐蝕品和二級腐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