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解決了這個問題,產品才能順利進入醫院進行銷售! 現在整個醫藥產品行業可以說是舉步維艱,藥品由於種種政策的限制,已經越來越難做,由於擁有現成的市場網絡,丟棄實在是可惜,所以壹部分藥品從業人員改為向醫用材料類產品領域發展.但此領域也存在相當大的難度,那就是對於該類產品醫院應如何向患者收取費用?按照以前的做法,是直接可以按照材料費收取的,但是主管部門對醫院進行規範管理後,此方法已行不通.很多以前在醫院銷售良好的產品也因為這個原因被踢出醫院(比如說前段時間在醫院銷售得不錯的納米銀類產品).需要在國家醫療收費目錄裏有收費編碼的,才能向患者收取費用,如無,就無法收費,該產品也就無法在醫院內進行銷售.此種情況如能向主管部門進行報批獲得收費編碼也可進行操作,但申報新的收費項目難度非常大,即使通過種種辦法能報批下來,也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現在在市場上銷售的大部分產品是不能達到此種條件的.本文所討論的也是針對此類產品.我認為有三個辦法可以選擇,供大家參考!壹、按照相關項目治療費用收取.此辦法針對大型三甲醫院.這類醫院在管理上非常嚴格,遇到此類產品醫院壹般不敢輕易接納.其實這是因為他們(醫院醫務科和臨床)對此方面的政策不了解,不敢亂動,怕承擔相關責任的緣故.其實這種操作方式是符合國家政策的.某種材料是做某種治療之用的,而此種治療在當地相關收費目錄裏面有收費編碼的,都可按照此種方式操作.目錄裏面規定無除外內容的,該治療費包含材料費;目錄裏面規定有除外內容的,除收治療費外材料費按進價加收10%或15%收取.但按此種方法執行必須要與醫院臨床科室和醫務科進行深入的溝通取得他們的認可方可實行.另外還有壹點要註意,就是該項治療費用的數額要與產品的市場價格相近,方具有可操作性.具體操作流程是臨床科室寫使用申請--醫務科同意按此方法收費--主管院長簽字同意--設備科談價格--進到器械庫房--使用科室申領--醫生開單--患者繳費後到科室領取使用。二、按照材料費收取。此方法針對中小型的醫院。此類醫院壹般規範管理得不嚴格,加上壹定的攻關工作,是可以按照材料費來收取的。當然這也是最理想的了。具體操作程序是臨床科室寫使用申請--設備科同意並交主管院長簽字--設備科談價格--進到器械庫房--使用科室申領--醫生開單--患者繳費後到科室領取使用。壹般按進貨價加收10%或15%收取。如果和醫院關系處理得好的話進到醫院之後還可存放到藥房,按藥品流程操作就可以了。三、如果以上兩種條件都不具備,而該院有自費藥房或三產辦的,那麽也可進到自費藥房,醫生開單後患者可直接到該藥房領取使用。但按此種方法操作,出於種種考慮,醫生和患者都有顧慮,所以要想上量是很難的。故建議壹般不要這樣操作。以上是我的幾點建議,僅供大家參考。大家有些什麽好的方法也可提出來討論,以供壹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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