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沒有禁止。我也看到了。但在實際操作中,原則上基本上是不允許的,生產企業很難拿到營業執照。
原答案:
《藥品管理法》第十四條:"開辦藥品批發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藥品零售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縣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憑《藥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
藥品生產企業需要《藥品生產許可證》和《藥品GMP證書》,以及相關藥品的《註冊證》或《註冊批件》,並在證書上寫明允許生產的藥品類別。藥品經營企業需要《藥品經營許可證》和《藥品 GSP 證書》,道理是壹樣的。根據第十四條的規定,沒有取得經營許可證是不能銷售藥品的。但生產企業自然可以銷售自己生產的藥品,這是廢話,否則他生產這些藥品幹什麽,這也不是廢話,也就是說,任何生產企業都不能轉售其他企業生產或銷售給他的藥品,除非他有相關藥品的《經營許可證》和《藥品GSP證書》。
然後是網上銷售,它解決的是能否銷售的問題,以及能否在網上銷售的問題。網上賣藥有兩種形式,壹種是淘寶式的(就是網站只是壹個平臺,中間商、買家和賣家都在網站之外,這種情況不需要許可證,但壹般這樣的網站不允許妳賣藥),壹種是當當網式的(網站的主辦方自己充當賣家,這個問題有爭議,大部分省份要求企業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因為妳開的是壹個(營利性網站)。
最後,需要註意的是,在互聯網上發布藥品信息,即涉及藥品廣告。在互聯網上發布藥品信息根據《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必須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