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準備:在食品許可證到期前,需要提前準備好申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出申請;
2、審核材料: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包括企業資質、生產設施、生產工藝、產品質量等方面;
3、現場檢查:審核通過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對企業進行現場檢查,以確認企業的生產條件和經營情況符合相關規定和標準;
4、發證:檢查合格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頒發新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後申請換證的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證延續申請表》;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企業資質證明;
3、生產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4、產品標準、生產工藝、質量控制等證明材料;
5、相關質量檢測報告或檢驗報告;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不同政策對材料的具體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議在具體申請前,先了解當地的相關政策和要求,以確保申請的順利進行。另外,提交的材料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否則可能會影響審核結果和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更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更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更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
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