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登錄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以下簡稱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下載或在線填寫《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用人單位審核。
2.初審。用人單位受理申請材料後,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並將初審通過的申請人情況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向市、區住房保障部門申報(其中,D類及以上人才向市保障中心申報,E類人才向單位戶籍所在地的區級住房保障部門申報)。用人單位申報時,應在市住建局官方網站網上下載或填寫《西安市人才安居申報表》,並將通過單位初審、公示的申請人信息以及用人單位需提供的資料報市、區住房保障部門。
3.審核。市、區住房保障部門收到用人單位申報資料後,核實資料是否齊全,符合要求的進行聯合審查。對資料不齊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補正。
4.聯審:D類及以上人才由市保障中心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不動產登記局等部門進行聯審。E類人才由各區住房保障部門在收到資料後進行聯審,對資料的完整性進行核實,並在3個工作日內將聯審信息報市住房保障中心。聯審結果每季度末公示5個工作日。
5.終審。市、區住房保障部門根據聯審結果和公示情況確定人才住房保障資格,在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反饋《人才住房審核通知書》,告知審核結果,對未通過審核的予以退回並說明理由。
壹.西安市大學生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1.經市委人才辦或市人社局認定的A、B、C、D、E類人才(其中E類人才需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落戶)。
2.與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持有西安市範圍內的營業執照。
3、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5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住房交易記錄。
4、未享受西安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二、申請西安市大學生租房補貼的,需向用人單位提供以下資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請表》;
2.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認定材料;
3.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件、戶口簿,港澳臺同胞提供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外國人提供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
4.結婚證或婚姻證明;
5.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創業者需提供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二條 國家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多渠道擴大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