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繳納醫保的可以補繳。參保人通過單位繳納醫保的,可以在繳費截止後要求公司補繳,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為自己辦理繳費手續。
醫療保險支付記錄查詢方法如下:
1,社保中心查詢:
參保人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到所屬社保局服務大廳,或在服務大廳自助機上查詢打印個人賬戶醫保支付清單;
2.電話咨詢:
打電話到當地社保局,報個人信息,查醫保繳費記錄。
醫療保險費的繳納標準如下:
1,基本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按上壹年度包括退休職工在內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6%繳納;在職職工按本人上壹年度工資收入的2%繳納,退休人員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單位在職職工中退休人員比例超過本市標準的,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低於本縣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繳費基數;高於本縣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300%為繳費基數;
2.重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
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標準,包括退休職工,其中用人單位承擔70%,職工承擔30%。用人單位中途參保的,應當按照年度標準繳納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費。
綜上所述,醫保部門並沒有限制藥品用量。劑量由主治醫師根據患者病情,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開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