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和商業保險壹般情況下是不能同時報銷的,壹般都是先報銷醫保後報銷商業保險,因為醫保不是所有數額都可以報銷的;如果是沒有經過醫保的報銷,保險公司直接由醫療保險報銷的,可能就只能報銷60%-80%。
自費藥的報銷是不能通過醫保目錄進行報銷的,因此就需要商業醫保來進行報銷。如果是醫療保險報銷完之後,商業保險買的是重疾險這類給付型的保險,那麽兩者是互補的並不沖突,可以重復報銷,只要符合約定的理賠條件都可以獲得理賠。不過根據產生的治療費用報銷,理賠的金額不能大於實際花費。
商業醫療報銷原則分為2類:
1.只報銷醫保範圍的剩余部分:包括起付線以下部分、封頂線以上部分以及醫保報銷比例50%-70%之外的費用,再根據商業醫療險報銷比例進行報銷,但自費內容部分仍就不報銷。
2.醫保剩余部分內外全部報銷:這種保險自費內容也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