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類風濕可以報醫保嗎
類風濕可以報醫保。醫保報銷的範圍包括的費用如下:
1、搶救期間醫療費用;
2、住院期間醫療費;
3、手術材料及輔助用具;
4、床位費;5、康復理療費;
6、換藥及康復功能指導訓練;
7、救護車費;
8、其他費用;
9、續醫費。
病人入院三日內憑《入院通知書》和《醫療保險證》到所住定點醫院醫療保險辦公室辦理醫保登錄手續。住院期間《醫療保險證》由醫院醫保辦留存,出院結算時還給本人。超過三日不辦理登錄手續的,住院醫療費自負。出院時應先到醫院醫保辦辦理醫保出院結算手續。參保居民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病人出院時屬於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醫院直接與患者結算報銷。
二、類風濕醫保報銷多少
對參保人員壹個自然年度內,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費用原則上分七段累計補償:3萬元(含)以內部分報銷50%,3萬元以上至5萬元(含)部分報銷55%,5萬元以上至8萬元(含)部分報銷60%,8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部分報銷65%,10萬元以上至12萬元(含)部分報銷70%,12萬元以上至15萬元(含)部分報銷75%,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0%,年度累計補償金額不超過20萬元。未按相關政策分級轉診的應降低支付比例,需要註意的是,全市城鄉居民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含門診特殊病種)累計個人自負總額(全自費部分除外)超過大病補償起付線(1萬元)以上部分,才由大病保險按規定比例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