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的基本情況
(1)進展
1,農民參與和籌資穩步上升。我縣有25個鄉鎮,479個行政村,28個居委會。2006年應參加農民722190人,已參加農民510873人,參與率70.74%。其中五保戶、貧困戶、殘疾人68436人(9.48%),獨生子女、二女結紮戶3400人(0.47%)由計生部門解決。其中,農民自籌部分510.87萬元,其中民政和計生部門解決718.04萬元,占自籌部分的14.06%。2007年應參加農民742898人,已參加農民660337人,參與率88.89%。其中,由民政部門解決的五保戶、貧困戶、殘疾人33645戶,占4.5%,由計生部門解決的獨生子女、兩女結紮戶37160戶,占5%,占3229.43。2008年應參加農民776244人,已參加農民720848人,參與率92.86%。其中92551人,占11.92%,獨生子女3450人,占0.44%,二女由計生部門結紮,3241.84萬元,農民集資720.84萬元。
2.基金支付比例和平均住院比例上升。2006年門診和住院人次為388351,家庭賬戶住院費用補償為9163000元,支付比例為43.54%,平均住院補償比例為33.16%。2007年門診和住院人次為509931,家庭賬戶和住院費用補償為2941.4萬元,占91.08%,平均住院補償比例為70.59%(含基金結算後第二次補償10%)。2008年6月至6月有42,933名門診病人和住院病人。據不完全統計且工作仍在進行中,* * *支付家庭賬戶及住院醫療費用400.78萬元,占比12.36%。
㈡主要做法和措施
1,成立各級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完善辦事機構,確定實施方案,將新農合納入政府工作目標和為民辦實事內容,切實做到思想上重視,行動上支持,給農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讓他們有病能治,用得起,切實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2、加大宣傳力度,給予農民知情權,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更加深入人心,讓農民從壹開始就明確自己參與後的義務和享受的權利。
3.補償政策逐步完善。
壹是在逐年提高補助標準和人均參合資金總量的前提下,通過確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合理確定各級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的分級補償比例、起付線和封頂線,防止資金過度沈澱,引導患者合理分流,實現農民利益最大化。鄉鎮補償比例三年提高三次,目前達到75%,縣補償比例兩次提高,目前達到60%。大病住院補償最高限額線四次上調,從2006年的1.5萬提高到現在的3萬。2007年根據情況取消了鄉鎮住院補償起付線。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簡化補償程序。縣內補償全部由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墊付,門診補償在當地報銷。
三是堅持大病救助原則,切實減輕因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貧困農民經濟負擔,對超過封頂線的部分按比例給予二次救助。
4.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農村五保戶、貧困戶、殘疾人、二女結紮戶等弱勢群體的參保問題,擴大農民對制度的普遍覆蓋。
(3)效果
經過幾年的探索和努力,到2006年,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形成了政府引導、部門合作、群眾自願參與的工作格局,初步建立和規範了組織領導體制和政策框架體系,在組織管理、籌資機制、基金管理和使用、醫療救助、衛生服務機構監管等方面探索了有效做法,並逐步規範、改進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有效緩解了患者家庭的經濟壓力,在壹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提升了黨和政府為民的形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壹項為民辦實事的好政策,得到了廣大農民的普遍認可,農民的參合積極性也在逐步提高。鄉鎮衛生院成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主要載體,資金總量快速上升。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廣,鄉鎮衛生院資源得到有效利用,醫務人員隊伍建設得到加強,醫院就醫環境得到較大改善,硬件設備得到壹定程度的更新和提高,為醫療機構的快速發展註入了新的活力。
二、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壹項復雜的惠民社會工程。經過幾年的努力,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積累了很多經驗。但由於諸多因素的復雜性和壹些不可預測性,還存在壹些需要冷靜對待的困難和問題。
1,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影響農民參與積極性。主要表現為部分村幹部沒有接受過專門的系統培訓,對新農合政策了解不夠,不能很好地回答農民提出的相關問題。鄉鎮幹部精力有限,不能面面俱到,使得農民對新農合相關政策了解不夠,進而產生不信任、觀望、被迫參與的心理,導致部分農民積極參與的積極性不高。調查中發現,有的農民在定點醫院看病不知道怎麽報銷,甚至有的農民加入新農合也不知道怎麽享受這個政策。
2.貧困面大,外出務工人員多,部分農民參與意識不強,加大了籌資難度,提高了籌資成本。我縣農村貧困人口22.6萬人,占77.6萬農村人口的29%,其中絕對貧困人口8.53萬人,占10.99%,僅2008年民政就解決了9.2萬人。剩余貧困人口主要分布在生活條件差、產業條件差、人均資源不足、勞動力素質低、收入來源單壹、農民家庭收入弱的貧困農村,導致農民收入不穩定、實際支持能力低、融資能力明顯不足、潛在參與危機。654.38+0.5萬農民工靠親戚交友,給新農會運行帶來隱患。部分農戶健康投資觀念、經濟觀念、風險觀念淡薄。在農村經濟條件不富裕的地方,農民希望有新農合,但在醫療消費上是僥幸心理。相對於吃飯、穿衣、上學等剛性支出,看病花錢是次要的、隨意的,他們對潛在的醫療風險缺乏足夠的認識。同時,農民對以大病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缺乏經驗。這些都會增加籌資的難度,進而導致農民個人負擔的征收,需要相關工作人員每年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發動群眾。由於時間緊、任務重,壹些鄉鎮存在兩種集資現象。壹是幹部基金,用於完成籌資任務;二是農民工家屬或親屬墊付資金,造成參保人姓名、出生日期、個人信息不壹致,給醫療證明開具帶來很大困難,導致票據、參合信息等基礎信息復雜,增加了賠付難度,給新農合帶來負面影響,增加了籌資成本。
3.農民醫療服務需求不斷增加,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不強。壹是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嚴重不足,二是設備仍不能滿足臨床需要,三是村衛生室名存實亡。據調查,邵窩鄉衛生院只有1棟360平米的房間,其中只有兩個40平米的病房堆著,設備無法使用。9名醫務人員中只有5人因各種原因調出工作,村級基本沒有獨立診所。村衛生員之家是臨時村衛生所,缺醫少藥,沒有醫療設備。此外,村衛生員的工資仍然是每月39元,他們缺乏工作熱情。村衛生室已經面臨生存和發展的危機,影響了小病普惠政策的實施,反映出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醫療條件有待改善,農村醫務人員有待充實,村衛生人員待遇有待提高。
4.定點醫療機構藥品價格偏高。在調查過程中,沒有發現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購藥的現象,但有相當壹部分藥品比市場藥店貴是不爭的事實。另外,自費藥品太多,壹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參加新農合的積極性。農民抱怨“藥費太高”是農民對新農合“不滿意”的主要原因之壹。農民認為參加新農合後住院報銷的錢都被醫院賺走了,自己承擔的醫療費用和參加前沒什麽區別。
5.真正的窮人還是看不起病的。對於那些還在溫飽邊緣的農民來說,不僅沒有錢參加合作醫療,即使已經參加了,看病也要先墊付,然後再按比例報銷。農民需要承擔的量還是蠻大的,真正的窮人還是看不起病的。
6.年初基金計算相對保守,基金沈澱過大。賠償比例的確定還需要討論。壹方面,支付比例和平均住院補償相對較低。2007年雖高,但大病住院二次補償超過封頂線後10%,分別占24.22%和26.74%,超出年初計算範圍。另壹方面,2007年取消的鄉鎮起付線於2008年6月恢復。住院總費用在400元以下的參合患者,報銷比例降低,不享受提高補償比例5個百分點的好處。這些都反映出大病救助受益比例不夠全面,資金沈澱過多,影響了政策的吸引力。
7.日常工作量大,機關建設和管理薄弱。壹是信息化建設滯後,龐大的數據信息和報銷工作只能采用半計算機半人工的方式進行結算,嚴重影響工作速度和效率。三是鄉鎮合管辦沒有收入來源,工作經費沒有完全落實,難以調動職工的積極性,給工作的正常開展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三。對策和建議
1.加強宣傳,優化服務。壹是對村幹部進行專業系統的培訓,讓他們廣泛深入地進行政策制度宣傳,把參與方式、權利義務、審核結算流程宣傳到千家萬戶,讓廣大群眾真正了解和熟悉這項制度。二是有針對性地開展具體、生動、典型的案例宣傳,提出自己的觀點,增強制度的吸引力。三是住院補償報銷費用如期公布,增加了透明度,提高了農民對新農合的信任度。四是加強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專業水平和工作效率,轉變服務態度,為參加新農合的農民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務。
2、加強醫療救助體系建設,完善對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壹是制定醫療救助實施辦法,適當擴大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標準,降低救助門檻,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積極爭取企業家和致富能手的社會救助,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建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彌補現階段新農合醫療保障的不可及性,積極穩妥提高保障水平。
3.為鄉鎮醫療機構創造生存和發展空間。切實加大對農村鄉鎮醫療機構的資金投入。壹是逐步最大限度地加大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建設力度,為其添置和更新醫療設備,改變村衛生員月薪39元,穩定衛生隊伍,同時加強其素質建設,不斷提高鄉鎮和村的醫療衛生診療水平,為農村衛生室創造生存發展空間,真正實現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村”。
4.加強藥品管理,降低藥品成本。繼續推行藥品招標采購制度,采取藥品集中采購、公開詢價、招標、區域配送等措施,減少購銷環節,降低藥品購銷成本。同時,組織藥監部門加大農村藥品市場整治力度,嚴把農村藥品批發零售企業經營準入關,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凈化農村藥品市場。
5、規範醫療行為,控制藥品目錄。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堅持定期考核和動態管理制度,嚴格規範診療程序和用藥行為。各定點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全省制定的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對同壹管理、療效相同或相近但藥品名稱不同的藥品,醫療機構必須使用目錄內的藥品。如使用目錄外藥品,藥品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有效控制農民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農民不合理負擔。
6.加強研究,完善制度。壹是本著“量入為出,逐步調整,保證適度”的基本原則,總結經驗,科學測算,充分論證,合理確定收支計劃,防止基金沈澱過多,及時調整補償標準,適當提高補償比例,降低起付線,降低自費藥品及其比例,同時拓寬補償範圍,出臺慢性病補償方案。二、簡化報銷手續,報銷手續,在縣內住院不僅允許全額墊付實行報銷制,還允許在定點醫院直接報銷。第三,完善轉診制度,建議簡化逐級轉診制度,允許參合農民在縣內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7.建立管理監督機制,真正取信於民。壹是充分發揮合管委(辦)的職責,認真履行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工作,不定期查房,查病情,查病歷,調查處理當事人,核實患者是否符合賠償規定,醫囑是否真實,用藥是否符合要求,收費是否規範,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督促定點醫院為患者制作入院通知書和出院聲明,進行賠償。二是加強經辦機構建設。按照規定,要改善機關人員編制、工作經費、辦公條件,盡快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規範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監督機制,制定監督條例,形成定期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基金規範、透明、高效運行,確保制度公平公正。
8、職責明確,工作紮實。壹是要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改善農村基本衛生條件,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減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人數,把保障農村衛生支出經費作為職能部門崗位目標責任管理,作為黨政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第二,黨委和政府要加強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推廣和監督工作。第三,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的職能,加快職能轉變,不僅要成為優秀的管理者,還要成為合格的服務者。在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過程中,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當地實際,積極調整和平衡各方利益,不斷完善各項制度、運行措施和服務體系,不斷規範各項實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