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勇的原型是陸勇。
陸勇被逮捕後,陸勇的300多名白血病病友聯名寫信,請求司法機關對他免予刑事處罰。
2015年1月27日,沅江市檢察院向法院請求撤回起訴,法院當天就對“撤回起訴”做出準許裁定。
陸勇的代理律師張青松認為,陸勇購買信用卡的行為,有壹定的違法性,但不構成犯罪,不應該承擔刑事責任。此外,他認為陸勇的“代購”行為未構成銷售假藥罪,而應屬於購買假藥的行為。
按照法律規定,購買假藥不屬於犯罪行為。根據我國《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對於提起公訴的案件,發現不存在犯罪事實、情節顯著輕微、證據不足等情形的,檢察院可以撤回起訴。
2015年1月29日下午,陸勇獲釋。
2015年2月27日,湖南沅江市檢察院對陸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銷售假藥”案做出最終決定,認為其行為不構成犯罪,決定不起訴。
陸勇想成立壹家誌願者組織或公益基金會,專門服務於白血病病友,“壹來可以結束單槍匹馬式的薄弱,二來可以更好更專註、專業地搞好服務”。
擴展資料:
人物經歷:
2015年,47歲的陸勇是江蘇無錫壹家針織品出口企業(無錫市振生針織品有限公司)的老板。
在2002年時,陸勇被檢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當時醫生推薦他服用瑞士諾華公司生產的名為“格列衛”的抗癌藥。服用這種藥品,可以穩定病情、正常生活,但需要不間斷服用。這種藥品的售價高達23500元壹盒,壹名慢粒白血病患者每個月需要服用壹盒,藥費加治療費用幾乎掏空了他的家底。
2004年6月,陸勇偶然了解到印度生產的仿制“格列衛”抗癌藥,藥效幾乎相同,但壹盒僅售4000元。印度和瑞士兩種“格列衛”對比檢測結果顯示,藥性相似度99.9%。陸勇開始服用仿制“格列衛”,並於當年8月在病友群裏分享了這壹消息。隨後,很多病友讓其幫忙購買此藥,人數達數千人。
2004年9月,“團購價”已經降到了每盒200元左右。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