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新政策,實現軍人配偶免費醫療、軍官軍士父母和配偶父母優惠醫療。 也就是說,從2022年開始,軍人的配偶們,也就是廣大的軍嫂或者軍哥們,將會享受免費醫療, 對於軍隊醫療優惠比例:急診門診減免20%,住院減免50%。 對於軍官軍士父母及配偶父母優惠醫療,首先需要就醫者本人要有醫保卡,並能夠在就診的軍隊醫療機構進行醫保結算,方適用軍隊優惠醫療政策。對於甲類藥品100%按照報銷比例報銷,也就是說軍官軍士父母及配偶父母在軍隊醫療機構就醫時,對於使用甲類藥品的,直接按照醫保結算,相當於醫保直接給全額報銷了,則不再享受軍隊優惠醫療。乙類藥品是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格較高的藥品。對乙類目錄中的藥品,各地有15%的調整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
第四十壹條 國家對軍人的婚姻給予特別保護,禁止任何破壞軍人婚姻的行為。
第四十二條 軍官和符合規定條件的軍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辦理隨軍落戶;符合規定條件的軍人父母可以按照規定辦理隨子女落戶。夫妻雙方均為軍人的,其子女可以選擇父母中的壹方隨軍落戶。
軍人服現役所在地發生變動的,已隨軍的家屬可以隨遷落戶,或者選擇將戶口遷至軍人、軍人配偶原戶籍所在地或者軍人父母、軍人配偶父母戶籍所在地。
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軍隊有關單位應當及時高效地為軍人家屬隨軍落戶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十六條 軍人家屬憑有關部門制發的證件享受法律法規規定的優待保障。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有關部門制定。
第五十二條 國家依法保障軍人配偶就業安置權益。機關、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應當依法履行接收軍人配偶就業安置的義務。
軍人配偶隨軍前在機關或者事業單位工作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到相應的工作單位;在其他單位工作或者無工作單位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培訓,優先協助就業。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遺屬和符合規定條件的軍人配偶,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優先安排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