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招標是政府為了控制藥品成本,監控藥品質量,所以壹般招標文件中都有個“價格合理,質量合格”的說法。
再來說說醫保。
藥品在醫保類的分法有四種,
第壹,是核心的醫保,稱之為基本藥物,以前也叫國家甲類醫保。現在不存在甲類醫保了,只有基本藥物。此類藥品的報銷比例最高。這個網上很容易搜到的。
第二,是乙類醫保,也叫省級醫保。這個範圍是由地方省政府機關制定的,報銷比例低於基藥。
第三,叫地方醫保,也有地方叫藥品異名庫。也就是說,是由省以下的行政單位(壹般是以地級市為單位)的醫保,這個醫保,等同於乙類醫保,但報銷比例會很高。
第四,就是不在以上三種範圍內的藥品。這部份藥品壹般不予以報銷。
第壹,第二不會有重疊。第三會和第二和重疊,但不會和第壹重疊。 第壹,二,三都可稱為醫保藥品。
再來回答妳的問題。
1.所有醫院的用藥,根據最新的藥品招標政策,壹般是要經過藥品招標的。不管妳是不是醫保。壹般現在的藥品招標為兩類,壹類是基藥招標,壹類是非基藥招標。這就包括了所有的藥品了。但是不排外有些特殊藥品,專利藥,進口藥,或臨床無法替代的藥品。醫院會選擇自行采購。但要到藥品招標中心備案。俗稱備案采購。根據不同地方的政策規定,醫院使用中標藥品的比例壹般不低於70%,如果是醫改試點醫院,是要示在百分之百使用中標藥品的。
2.這個問題,我們現在壹般稱為“兩票制”或“兩票半制”。這中間經過多少關卡,取決於當地的招標政策。像在福建,廣東等地,在某些時候,執行“兩票制”,也就是廠家到醫院只存在兩張發票。廠家--當地藥品經營企業--醫院--消費者。“兩票半制”就是說,廠家有自己的經營企業,廠家---自己的經營企業或全國總代理---當地的藥品經營企業--醫院--消費者。這跟是不是醫保沒有什麽關系。只跟當地的藥品招標政策有關系。
3.相信妳看完第二個問題,第三個問題就壹目了然了吧。
以上說的是醫院的用藥。
至於藥店的用藥和衛生院,診所的用藥。
分開來講。對於衛生院、診所的用藥。因為覆蓋面太廣,單壹的地方經營企業難以把藥品配送到,所以壹般來講。藥品招標只對價格做限制,但對中間的流通環節沒有限制。也就是說妳在診所或衛生院使用的藥品,是廠家--經營企業甲--經營企業乙--......--N家經營企業--衛生院或診所。
藥店的藥品來說,也是只是價格限制,但這個價格,是由當地物價局制定的價格。不高於這個價格就行,至於中間經過多少家公司轉手,這就沒有限制了。這就是為什麽很多藥店會有廠家直銷,這個說法了。
呵呵,還有不明白麽。盡管來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