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
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關於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監督基金的儲存和增值。
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財務規章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設,做好財務電算化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組織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做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和調度,保證基金支付的需要;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類財務報表,按時報送省勞動保障廳等有關部門。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管理辦法和指導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操作規程和工作計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操作規程、工作計劃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
負責檢查、指導和監督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
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和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
擴展數據:
統籌範圍內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基金結算,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養老、醫療保險的保險結算;兒童住院醫療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的申報和支付,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的辦理和發放;向有需要的人提供醫療援助;參保人繳費記錄、個人賬戶管理、各項社保待遇審核結算、社會化發放等。
參考資料:
業務指南-江西省社會保險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