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政策:
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壹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要綜合考慮基本醫療和基本公***衛生服務補償情況,給予定額補助。定額補助標準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服務人口數量或鄉村醫生人數核定。
2、養老政策
積極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各地要結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的推進,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新農保,對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的鄉村醫生發放養老金。
3、給予定額補助。
廣東對離崗老年村醫按每人每月700—9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安徽、江西、河南、青海等省份按300元標準予以補助。隨著養老制度的建立健全,河北、安徽等20余省份建立村醫退出機制,為新進入村衛生室的人員留出空間。
擴展資料:
國辦印發《關於進壹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壹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確有需要的,村衛生室可以返聘鄉村醫生繼續執業。
切實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各地要綜合考慮鄉村醫生工作的實際情況、服務能力和服務成本,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保障鄉村醫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百度百科——關於進壹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