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組織領導
(壹)市級領導
為加強對體育考試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確保體育考試工作公平、公開、有序、安全,西安市成立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
考試組和巡視組。
考務組職責:制定相關文件;召開考務工作會議;培訓市巡視員;處理考試過程中出現的考務問題和突發事件。
督查組職責:組建督察組,通知督察員按時參加培訓會;保證考試期間的用車;協助處理統考過程中的突發事件。
(二)區縣組織
各區縣需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下設若幹工作組,負責本區縣體育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考試對象和考試報名
(壹)考試對象
凡參加西安市2015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即升入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以下簡稱中考)的考生(含往屆生、在外地就讀回我市參加中考的考生和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體育考試統考;凡無故不參加體育考試統考的考生,不得升入高壹級學校。
(二)考試報名
體育考試報名與在上級報名同步進行,統壹編號,考生在報名地參加體育考試統考。體育考試統考項目在網上報名過程中由考生自行選報,報名信息確認後,不得修改。
三、考試內容、成績評定及考核辦法
體育考試分平時考核和統壹考試,滿分為50分。其中平時考核占15分,統壹考試占35分。考試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呈現,50-45分為優秀(A),44.9-37.5分為良好(B),37.4-25分為及格(C),24.9分以下為不合格(D)。原始分計入期中考試總分。
(壹)平時考核
1.高壹新生平時考核:平時考核每學年5分,三年滿分15分。其中,體育課成績每學年3分,三年滿分9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每學年2分,三年滿分6分。平時測試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高壹新生平時測試成績,各學校需在4月3日前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
2.往屆生平時考核: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按平時考核滿分(即12分)的80%直接記入。
3.本市在外地和跨區縣就讀的應屆考生,由學校出具平時考核成績證明,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復核成績。
(二)統壹考試
統壹考試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實施。
1.考試項目:
項目壹: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必考)
項目二:立定跳遠、50米跑;(考生任選壹項)
項目三:單杠引體向上(男)、壹分鐘仰臥起坐(女)、前擲實心球;(考生任選壹項)
項目四:籃球技術、排球技術、足球技術;(考生任選壹項)
統考每個項目滿分均為100分。
2.考試辦法:按照《西安市2015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統壹考試實施細則》規定的考試辦法說明和《西安市2015年體育考試統壹考試崗位工作流程》(以下簡稱工作流程)執行(見附件1、2)。凡已配備電子測試儀器的項目,按規定的工作流程執行。統壹考試的所有項目必須在視頻監控下組織實施。
3.評分辦法:按照《陜西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統壹考試內容和成績轉化標準》(見附件3)評分表查詢各單項得分。
換算公式:總分35分=(項目壹得分+項目二得分+項目三得分+項目四得分)÷4×35%
四、測試儀器:除排球技能項目外統壹使用電子測試儀器進行考試。
四、考試的規定和要求
(壹)考試機構
各區縣成立考試機構,負責體育統壹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考試機構設主考1人,由區縣教育局分管局長擔任,副主考1-2人,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主任、副主任擔任(職責見附件5)。考試機構下設考核組、醫療保障組和成績信息管理組。
1.考核組職責:制定考試工作程序;按照考試項目要求規範布置考試場地,嚴格檢查考試設備設施;合理進行考評員崗位分工並紮實開展業務培訓;組織實施本項目考試工作;處理考試過程中的考務工作;裁決和制止考生的違紀、違法行為。考評組組長由具有高級職稱的體育教師擔任。
考核組下設考務組和考查組,其職責是:
(1)考務組:檢查考生著裝是否符合規定;督促考生做好各項準備活動;對應考考生按要求進行考試分組(分組必須按照同班、同性、同項目的原則);按工作流程將應考考生按考試場地進行考試。
(2)考務組:核對考生本人與《西安市2015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統壹考試準考證》(見附件4;以下簡稱《準考證》)上照片是否壹致;按照考試辦法規定進行考試;使用電子測試設備考試結束後,立即打印《統壹考試成績報告單》交考生巡視員簽字;排球技術 對於考試項目,將考試成績登記在《準考證》相應項目欄內,並由主考確認簽字(或蓋章),考生巡視員確認簽字,考生告知簽字;保證統考過程中儀器使用安全;維護考風考紀;對考生現場申訴立即核實並答復,對疑難問題及時向考務組長匯報。
2.醫療保障組職責:負責統考期間考點的醫療救護、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工作;配備相應的醫療急救設備、急救藥品和專業救護車及相應的保障設備;妥善處理考生或工作人員在考點突發疾病、受傷和身體不適等情況;封閉統考考點,屏蔽無線電信號。
醫療保障組設組長1人,具有臨床急救經驗的專業醫護人員2人以上,專職保障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幹。
3.結果信息管理組職責:打印《準考證》;恢復、保存、備份、上傳、管理考試完成後填寫的《準考證》,對考試結果進行導入、合成和校驗,確保信息設備安全和數據安全。
組長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主任擔任,設專職成績管理員1名(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考務幹部擔任),信息管理員1名(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信息管理幹部擔任)。
(二)考點及考場設置
1.考場設置:考生必須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考試,標準化考點必須同時具備室外統壹考試塑膠田徑場(周長不少於200米,環形跑道不少於6條)和室內統壹考試場,並有利於封閉,具備有線電話、寬帶網絡和無線電信號屏蔽設備。
考點要求有標語、路牌、醫務室、候考室、帶隊教師休息室等,張貼有工作流程圖、統壹考區平面圖、考試規則和考生須知等。
2.考試場地設置:統壹考試場地,場地內必須無安全隱患,能合理、寬松地安排檢錄場地、候考場地、考試場地、衛生間等,且各場地之間(含項目場地)有安全通道。場地應具備設置醫療點、飲用水供應點等條件。統壹測試場地應實行全封閉管理和無線電信號屏蔽。
(三)測試儀器等設備的使用
1.統壹測試除排球技能項目以外的項目全部使用電子測試儀器測試。
2.所有統考項目在考試過程中必須使用統壹設備進行視頻監控和錄像(錄像資料須保存半年以上)。
3.使用電子測試儀器的各項目考試結束後,立即現場打印《統考成績報告單》交考生。
4.考點設置專用監控查詢終端,供巡視員和工作人員使用。該終端使用權限必須設置為只能查詢,不能修改、刪除任何數據。
5.考試前,各區縣要按照統考工作要求,及時聯系儀器生產廠家完成考試系統軟件設置,並對考試儀器進行維護、調試和檢測。凡未取得合格檢測報告的儀器,不得投入使用。
6.3月30日前,全市所有考點,應統壹對所有考試項目進行壹次考試工作過程的全部模擬測試。確保所有考試設備運轉正常,所有考試場所無安全隱患,並將模擬考試情況於4月3日前書面報告市教育考試院。
(四)《準考證》的填寫
1.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按照規定時間打印並發放《準考證》(打印軟件和格式按照市教育考試中心統壹模板)。各報名點學校必須安排專人認真核對每位考生《準考證》上的姓名、準考證號、統考項目、條形碼和照片等信息(如發現信息有誤及時向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反饋更正),確認無誤後由學校或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蓋章,並安排專人嚴格管理和保存《準考證》,防止丟失。
2.各報名點學校要在統考前將《準考證》發放到每位考生手中,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參加統考。
3.《準考證》在統考成績項目欄填寫過程中,如有筆誤或成績有誤,應及時更正並簽字蓋章。需要更換《準考證》的,考核組組長必須在廢證右上角填寫廢證原因並簽名,同時將廢證後的新證附後。
(五)資料管理
1.各考試組項目全部結束後,必須及時收回《準考證》交成績管理員保管,《準考證》必須封存在保密室的保密櫃內。保密室和保密櫃的鑰匙分別由分管領導和成績管理員保管。保密室處於 24 小時錄像監控之下,在所有成績上報之前不得關閉。錄像資料保存到全市期中考試成績公布後10天。
2.統壹考試儀器和工作電腦設置操作權限,實行責任到人。信息管理員必須在監察部門工作人員和成績管理員監督下完成輸機等工作。
3、存儲統考成績數據的計算機,在統考期間(含午休和休息時間)由兩人以上保管,不得帶出統考場所,且操作計算機時必須保證有兩人同時在場。
4.各區縣務必於5月15日前將體育考試合成成績以光盤形式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光盤壹式三份,光盤上要註明區縣名稱和負責人簽字)
5.統考工作結束後,各區縣必須將所有考生的 "準考證 "以學校為單位,按準考證號從小到大的順序排列,封存在區縣保密室,至文化考試結束後半年。市考試監察組(市教育局監察室、體藝衛處、市教育考試中心)將隨機抽查核實。
(六)免考、緩考
1.免考。
因疾病(心、肺、肝、腎等主要臟器有嚴重疾病)、身體發育異常、肢體殘疾、畸形(嚴重影響人身機能)的考生可申請免體育考試。
其中,肢體殘疾達壹、二、三級殘疾的考生,憑《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證》和學校證明,經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批準後,體育考試成績按滿分50分計入升學錄取總分;其他免考考生體育考試成績按35分計入升學錄取總分。
凡申請免試的考生,應在報名時持相關證明材料(殘疾證或區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學校證明、考生申請書)辦理免試手續。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審核,按名冊類別於4月3日前報市教育考試院。
患有(或曾患)重大器官疾病或運動功能障礙而欲參加體育統壹考試的考生,需提前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並經家長簽字同意參加考試。
2.
因突發疾病(或受傷),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期參加體育統考的考生可書面申請緩考,經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批準後,方可緩考,但必須在區縣體育統考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考試,區縣招生考試機構不單獨設置補考考場。
(七)回避制度
初級教師不得參加體育考試統考工作;考務工作人員必須回避與本校考生參考的統考項目;有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的人員不得參加體育考試統考工作。
(八)信息上報
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務必於4月3日前將組考工作方案、測試工作日程安排、免考名單、模擬測試成績、書證及崗位責任人員名單報市教育考試中心。5月15日前將體育考試統測工作總結、體育考試合成成績光盤送市教育考試中心。
(九)考前教育
各初中學校考前必須認真做好考前教育和宣傳活動,通過召開家長會、班會等形式宣傳政策法規,端正考試紀律,做好考前輔導工作、
五、工作要求
(壹)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
市教育考試中心、區縣教育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立考試機構並成立職能小組,確保各負其責,有序開展工作。各區縣要加強對體育考試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落實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試中心的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並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區縣的實施細則和保障方案,全面正確指導本區縣的體育考試工作。督促有關方面紮實做好考前準備工作。精心組建和紮實培養壹支思想素質好、業務素質高的考務人員隊伍,對考務工作定分工、定要求、定措施、定檢查,組織參考人員定崗位、定職責,確保各環節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嚴肅考風考紀,加大監督力度
嚴格管理,加強監督,嚴肅考風考紀是體育中考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管理,市教育局成立了中考體育考試監察組,監察組成員由市教育局監察室、維穩安全辦、體藝處和市教育考試中心、教育學院等相關部門組成,考試期間監察組將分赴14個考區進行監督檢查。
各區縣要建立健全體育中考監督機制,對考試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壹是規範落實考生監督制度。嚴格按照要求設立考生巡視員,確保考生巡視員對體育考試組統壹考試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切實行使好監督權。二是強化職能部門監督。區縣中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必須納入監察機構或部門,並對監察機構或部門實施的各個環節的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三是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積極作用。各區縣要以學校為單位,在各校體育考試統考結束後三日內向學校反饋考試成績。學校必須在收到考試成績之日起連續三天,對參加體育考試統壹考試的所有考生進行公示,並公布學校和區縣招生考試機構的投訴電話,接受所有考生的監督。各學校必須在公示結束後三日內,向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書面報告公示情況。
(三)強化安全措施,確保萬無壹失
各區縣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學校要高度重視體育考試統壹考試中的各種安全問題,制定防範和應對突發事件的安全工作預案,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並指定專人負責。考點實行全封閉管理。考務人員和工作人員佩戴標誌入場,考生憑準考證入場,無關人員壹律不得進入考場。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各考點、各生源學校,要從考前教育、考生體質摸底、交通接送、食品衛生、醫療救護、儀器設備和考場安全檢查等方面入手,落實責任,消除隱患,提高應急處置水平。各區縣、各有關學校要樹立 "安全第壹 "的指導思想,制定詳細的體育考試安全預案,落實責任。各區縣、各學校要認真做好考前適應性演練,切實做好考生安全教育,考試期間要指定專人負責考生往返安全。對接送考生的車輛要進行安全檢查,不得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超載。認真落實考前通知書、體檢和醫療保障。考前必須給考生講清考試規則和安全要求。
附件:1.西安市2015年體育考試統考崗位工作流程
2.西安市2015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統壹考試項目考試辦法說明
3.陜西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統壹考試內容及成績轉化標準
4.西安市2015年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統壹考試準考證
5.西安市體育考試統壹考試工作職責及考生須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