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漢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壹、普通門診
1、報銷比例: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50%。
2、報銷額度:年度支付限額400元。
3、起付標準: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無醫療等級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就診不設起付標準;其他醫療機構的門診起付標準年度累計200元。
註:符合生育政策的門診產前檢查醫療費用與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合並計算,執行普通門診有關規定。
二、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
1、報銷比例:政策範圍內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
2、報銷額度:高血壓月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元;糖尿病月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0元;“兩病” 並發的月度支付限額為50元。
三、門診治療重癥(慢性)疾病
1、報銷比例: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50%;苯丙酮尿癥支付比例為70%。
2、報銷額度:基本醫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為4000元~15萬元不等。辦理了惡性腫瘤(含白血病)放化療、慢性腎衰竭需做腎透析治療、腎移植術後抗排斥和肝移植術後抗排斥的門診重癥病種的參保人員大病保險最高可賠付30萬元。
四、住院
醫院級別
起付線標準
支付比例
第壹次住院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三級醫療機構 800元 400元 60% 二級醫療機構 400元 200元 70% 壹級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級別高於壹級的,執行壹級標準) 200元 200元 90% 備註 使用乙類藥品、乙類診療項目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先支付10%;在異地就醫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先支付10%;使用特殊藥品的,按照規定的醫保支付標準和先行自付比例自付後,再按乙類藥品的支付管理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