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案由產品質量糾紛方面有哪些?
站在責任承擔的角度,在《民法典》上,規定了產品侵權責任的有關條款。與此相適應,在《民事案由規定》上,在侵權責任案由中,規定了產品責任糾紛;同時,對產品責任糾紛又進行了細分,分為產品生產者責任糾紛、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產品運輸者責任糾紛、產品運輸者責任糾紛。 壹級案由包括:人格權糾紛,婚姻家庭繼承糾紛,物權糾紛,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糾紛,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勞動爭議與人事爭議,海事海商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侵權責任糾紛,適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十大部分。而產品質量糾紛對應的案由主要有產品生產者責任糾紛、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及產品運輸者責任糾紛等,法院審理這類案件,必須有壹個明確的案由。二、產品質量糾紛案件有哪些特征?
1、對象的廣泛性。此類糾紛涉及的對象包括普通日用商品、食品、藥品、大宗商品、奢侈品等多種產品類型,其中較為典型和多發的糾紛有,大宗消費品如汽車、家用電器如空調、熱水器、保健類食品藥品,以及珠寶玉器交易等。產品責任糾紛類型的多樣性和關乎民生的特點。 2、責任主體的多重性。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運輸及倉儲人都可能成為責任主體。同時,為充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法律也賦予消費者既可以向生產者主張,也可以向銷售者主張賠償的權利。此類糾紛的責任主體可能呈現多重性。 3、損害後果的復合性。在實踐中,產品因存在質量缺陷而造成的損害往往不是單壹的,除了對產品本身以及其他的財產損害以外,還可能造成人的安全、健康等人身損害,結果嚴重的甚至可能造成精神損害,此類糾紛的損害後果呈現出復合性的特征。 綜上所述,消費者購買產品因為質量糾紛要起訴商家的,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交訴訟狀。根據民訴法規定,在產品質量糾紛上面,案由主要是生產者、運輸者及銷售者產品責任糾紛,消費者不能確定明確被告的,可以將產品生產銷售者壹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