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3年我國加入《聯合國野生動物保護公約》以來,國務院發布了《關於禁止犀牛角、虎骨貿易的通知》,嚴禁虎骨貿易,取消了虎骨藥用標準,今後不允許增加虎骨制藥壹條。同時嚴禁虎骨酒的交易。所以現在買賣虎骨酒就是不合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壹條第壹款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如果購買數量較少,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長期購買或購買數量較大,可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如果只是偶爾購買或數量很少,情節輕微,壹般不認為是犯罪。
犀牛和老虎是國內外廣泛關註的珍稀瀕危野生動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
嚴禁《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等三個國際公約的規定,為加強對犀牛、老虎的保護,嚴厲打擊非法買賣犀牛、老虎及其制品的行為,嚴格控制犀牛、老虎及其制品的經營和利用等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壹、嚴禁法律特殊規定 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嚴禁銷售、購買、利用、進出口犀牛和虎及其制品(包括整體、部分及其衍生物,下同)。包裝、說明中聲明含有犀牛和老虎及其制品的,壹律按犀牛或老虎制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