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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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補償
村衛生室和村中心衛生室醫療費用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用限額10元,醫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用限額50元。
在鎮衛生院就醫報銷40%,每次就診檢查費和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二級醫院就醫報銷30%,每次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三級醫院報銷20%,每次就診檢查費、手術費限50元,處方藥費限200元。
中藥發票附處方,限額1元。
鄉鎮合作醫療門診年補償限額為5000元。
住院補償
報銷範圍:
A.藥品費用:輔助檢查:心電圖、X線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檢查費用,限額200元;手術費用(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報銷1000元)。
b、60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每日治療護理費補償10元,限額200元。
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大病補償
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患者,醫療費用壹次性或全年超過5000元的,應分期補償,即5001-10000元為65%,10001-18000元為70%。
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和尿毒癥門診血液透析、腫瘤門診放化療年度補償限額為1.1萬元。
新農合基金報銷的特殊疾病有:惡性腫瘤化療放療;重癥尿毒癥的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組織或器官移植後的抗排斥治療;精神分裂癥伴智力下降;系統性紅斑狼瘡(心、肺、腎、肝和神經系統並發癥之壹);再生障礙性貧血;心臟手術後的抗凝治療。其余可報銷的特殊疾病,以當地具體政策為準。
特殊疾病的特定門診治療包括必要的支持治療和治療過程中全身和局部反應的對癥處理,壹般輔助治療不納入報銷範圍。[1]
3報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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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出院後,將住院發票、出院記錄、費用清單、轉診證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或由患者簽字或蓋章的戶籍證明交至鄉鎮合管辦,經審核後送至市農保業務管理中心。
4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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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況不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
(壹)非統籌地區定點醫院門診醫療費用(特殊疾病門診治療費用除外),未按規定就醫和自行購藥發生的費用;
(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計劃生育措施費用、醫療費用;
(三)種植牙、正畸、驗光配鏡、助聽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療、美容整形手術、康復醫療(如氣功、推拿、按摩、理療、磁療等。),以及住院期間的各種陪護費、醫療交通費、家訪費、其他雜費;
(4)存在第三人責任的,因人身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等,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
(五)自殺、自殘、服毒、吸毒、打架鬥毆等違法行為及其家屬的故意行為造成的醫療費用;
(六)出國或在港、澳、臺停留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七)不按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報銷的藥品和物品;
(八)區醫管委確定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