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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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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擔甲方指定行政區域內的全部產成品貨物的銷售運輸工作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 承運內容
壹、甲方將冷凍食品交給乙方承運,並負責準備好貨源(包括包裝物、助成物等物資)及運輸貨單由乙方運輸。
二、甲方負責安排線路。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線路進行配送。
三、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產品運輸線路和網點。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
第二條 各方權利及義務
壹、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交給乙方的產品箱數正確,外包裝完好無損,箱體幹凈,外箱標識清楚。
2、甲方支付乙方的運費標準按實際使用車型、裝載量(噸)、公裏數,由甲乙雙方***同核定(非保溫車壹律不得投入大於200公裏長線運輸)。
3、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
4、甲方將針對乙方進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記入檔案作為後期續約資質之壹。考核方案見附件。
5、因線路變更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二、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並及時通知收貨人。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等,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後,產品沒有和奶站、網點交接確認前,負責產品保管責任。
2、乙方必須服從物流事業部現場調度,加強隨車人員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操作規章制度,甲方有權通知乙方,並按甲方違紀處罰規定處理。
3、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線路、停靠點運行,負責每天將甲方的產品安全、保質、保量、準時送達,如有違約,除賠付產品損失外,乙方應付違約金1000元/次,且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4、甲方所規定的承運線路短時間修路須繞道行駛的,在不超過20公裏範圍內乙方自行解決,超過20公裏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雙方重新核定公裏數。因修路原因造成的繞行,待原路恢復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乙方在承運甲方產品時,如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應及時委托中轉甲方產品並第壹時間報告甲方,委托中轉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須安全行車,保障隨車人員(裝卸工)人身安全和產品安全。乙方按規定必須辦理人、車保險。運輸工具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貨物延時到達產生的違約責任,亦應由乙方負責。因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產品損失的,涉及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如發生重大傷亡交通事故乙方負主要責任的,事故處理完畢本合同自行終止。
7、乙方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務的隨車人員(含駕駛員及配送工)辦理合法用工手續,由於乙方雇員勞動糾紛問題對甲方業務造成影響,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且乙方將承擔由此對甲方產生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8、乙方需提供優質的服務,如因運輸服務質量投訴,經核實確認責任在乙方的,每發生壹次承擔違約金500元,當月發生2起以上或年內累計發生5起,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
9、承包合同期間,甲方如站點撤並或市場上下量超過核載噸位15%以上,甲方有權調整配送線路和運輸車輛,並按實載噸位核算承運價格,但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商定調整事宜。乙方因年檢、維修、保養等原因不能按時承運的,應提前三日通報甲方以便安排。甲方安排車輛代乙方承運時,除扣除當天運輸費用外並另外收取線路總費用10%的管理費。
10、未經甲方書面通知確認,乙方不得將甲方的任何貨運業務交付第三方,如經甲方同意雇用第三方支援作業,而第三方之作業發生對甲方之任何損害視同乙方行為,甲方將根據合同約定要求乙方進行賠償,並從乙方運輸費用中進行扣除。
11、乙方在甲方需要時,須提供完整的車輛和司機檔案(包括司機姓名,身份證,車牌,車型圖片)。乙方要設專職人員負責甲方公司裝車事宜,維持好裝車秩序並做好線路的全程監控工作。
12、乙方承擔甲方線路(自帶裝卸工),需保證甲方塑料包裝箱(包括托盤等物資)、玻璃瓶等包裝物的回收任務,若發生丟失情況,塑料包裝箱按30元/只賠償。乙方應認真做好塑料包裝箱在網點的交接、單據的填寫工作,及時向甲方反映網點信息。
13、乙方必須保證所配送的車輛具有低溫冷藏功能,並維護好車輛制冷系,配送產品到奶站、網點時車內溫度為8度以下,確保產品冷鏈的完整性。每天裝貨前30分鐘打開車輛制冷系統,車廂內必須配備溫度實時跟蹤儀,以監控產品冷鏈的完整。網點檢查和投訴每發現壹次,不符合要求的,將處以 壹仟 元的罰款,並賠償產品損失。累計3次投訴,本協議自行終止。
第三條 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壹、經雙方核定乙方承擔由 ** 經 ** 至 ** 的配送線路,車型擬定為____**_________,費用(含駕駛員工資、裝卸費、過境費等乙方車輛壹切有關運營費用)確定為______**_____元/日(如涉及多條線路運輸,詳見附件線路報價表)。簽訂此合同時油價 ** 元/升,市場油價漲跌幅度大於10%時,方可協商調整。
二、甲方按月兌付乙方月運費(含駕駛員工資、裝卸費、過境費等乙方車輛壹切有關運營費用)。結算時乙方提供正規運輸發票,票到財務後壹個月內運費打到乙方賬上。
三、客戶簽收回單是甲方支付乙方運費的必要條件,凡乙方無法提供客戶簽收回單的發貨,視為未完成。委托運輸超過3天仍不能提供客戶簽收原件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及未付出的運費中扣除相應訂單金額。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壹、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 乙方無充分理由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產品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車輛將乙方違約的托運貨物發出,並收取乙方違約金 元/次。
三 、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元/次。
四、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凍損等,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五、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簽定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六條 合同終止
壹、因壹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
二、因乙方違反相關考核規定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壹、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壹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任何對本合同的變更、改動,必須通過書面提請並經雙方簽字方可有效。
四、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壹份。
第八條 備註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