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快遞服務機構購買保價(保險)快件,應當賠償保價(保險)金額;
3.未保價(保)的快件,按照《郵政法》、《郵政法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辦理。
4.壹般來說,快遞公司是在快遞被拆的時候進行賠償的。只要提供證據,對方會做出相應的賠償。如果是其他特殊情況,可能是賣家進行賠償。這時候還是要給賣家提供相關證據,說明是對方的錯。
收快遞的時候,如果發現包裹被拆開了,可以拒收,也可以驗貨,如果貨物有破損可以拒收。這樣快遞公司會退回郵寄地址,不承擔郵費。如果妳退貨,就意味著退款。妳需要和商家聯系協商,看是重新郵寄還是退款。
快遞員私自開拆快遞,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私自開拆快件的快遞員,在法律上構成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應根據涉及的實際情節和後果追究法律責任。
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有關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
私自開拆他人快件,是指未經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同意,在寄遞途中非法開拆他人快件的行為;隱匿他人快件,是指攔截、隱匿他人快件而不交給收件人的行為;損毀他人快件,是指擅自撕毀、湮滅、丟棄他人快件,使收件人無法接收。
郵政企業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賠償給據郵件的損失:
(壹)保價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壞的,按照保價金額賠償;部分損壞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金額與郵件總價值的比例賠償郵件的實際損失。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收費的三倍;掛號信丟失或損壞的,按收費的三倍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和向用戶提供的郵件收據中,以能夠引起用戶註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的,無權援引本條第壹款的規定限制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賠償給據郵件的損失:
(壹)保價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壞的,按照保價金額賠償;部分損壞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金額與郵件總價值的比例賠償郵件的實際損失。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收費的三倍;掛號信丟失或損壞的,按收費的三倍賠償。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和向用戶提供的郵件收據中,以能夠引起用戶註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的,無權援引本條第壹款的規定限制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