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工商登記時,經營範圍內容涉及家政服務,且家政服務提供 "餐飲、住宿 "服務的,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特種行業許可證,寄存類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參照幼兒園、托兒所或其他民辦教育機構的形式辦理,要有合法的場地、合格的人員(如果是教育課程輔導還要有學歷)、達標的文人條件,至少要去工商、教育、衛生、稅務四個部門辦理。
托管班手續最多 1、從業人員健康證 2、工商、衛生、稅務 3、派出所註冊--安全、消防 4、環保設施達標 5、從業人員資格證。
擴展資料:
個體工商戶登記
申請登記
第 12 條:個人經營的,以經營者本人為申請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
委托代理人申請開業、變更、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第十三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申請人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登記;登記機關委托其所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
申請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通過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的聯系方式和通信地址。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後,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交與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內容壹致的申請材料原件。
第十四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經營場所證明;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變更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新的經營場所證明;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
(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 申請開業、變更登記的經營範圍涉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並向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