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職工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住院報銷比例:
起付標準:
首次住院:壹級:100元;中專300元;三級880元。
第二次住院:壹級:30元;中專90元;三級264元。
三級及以上住院:壹級:0元;中學0元;三級0元。
註:70歲以上起付標準減半。
支付部分:
1,乙類藥品,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乙類藥品3%,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10%;
2.200元以上壹次性醫用材料和人工器官:10%國產,20%進口;
3.用於搶救的超範圍藥物:40%。
總體薪酬部分:
統籌自付部分=[住院總費用-(起付標準+首次自付部分+全額自付部分)]×自付比例。
在職職工:壹級9%,二級12%,三級15%;
退休職工:壹級5%,二級8%,三級11%;
門診報銷比例:
1,普通門診
個人全額付款
2、門診特殊檢查、特殊治療
檢查治療費個人自付30%,基本醫療費用統籌報銷70%。
註:需在二級以上醫院門診進行特殊檢查和治療。
3.慢性病門診服務
在壹個自然年度內,不論醫院級別,第壹次起付標準為550元。超過起付標準後,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支付20%;
註:每個自然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限藥品費用)。經檢查認定兩種及以上“特殊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3000元,超出最高支付限額的藥品費用不予報銷。
4、特殊疾病門診
經審核認定的“特殊疾病”患者,壹個自然年度內門診費用按住院治療報銷。
城鄉居民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住院醫療:
1,壹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起付線為100元,報銷比例為85%;
2.二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75%;
3、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00元,報銷比例為60%;
門診醫療:
參保人在定點基層醫療服務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報銷50%,壹個自然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400元;
二、報銷範圍
城鄉醫保費用不予報銷:
(1)明確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
(2)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逃逸證明除外)、意外事故、醫療事故等。這顯然是第三方的責任;
(3)應由公共衛生承擔;
(4)出國就醫;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
三、報銷條件
個人首次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開始享受醫保待遇。
四、報銷材料
1,門診病歷
2、出院小結
3、疾病證明
4、住院費收據(發票)
5.住院費用清單
6.醫保IC卡(無卡的參保學生須提供醫保繳費收據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
7.異地住院費用報銷的,提供單位(社區居委會/學校)證明或《昆明市異地居住或出國人員選擇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8.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定點醫院直接辦卡結算的,提供就醫的相關證明和說明。
9.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
10,參保居民轉診到醫院就醫,須提供雙向轉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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