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鎮衛生院報銷比例60%;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40%;
3.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30%;
4、鎮級合作醫療門診報銷限額5000元/年;
5.補充檢查項目報銷200元;
6、手術費起付線在1000元以內的按照國家標準報銷;
7、住院費和護理費每天可報銷10元,限額200元;
8、壹次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在400元以下的,不設起付線;
9、二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75%-80%;
10,三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55%-60%;
11,省級三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55%;
12,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疾病70%的名額,肺癌等疾病70%的名額。
合作醫療報銷流程:
1,患者在合作醫療定點醫院就診,出示合作醫療證明;
2、醫院根據患者的病情和治療需求,提供相應的醫療服務;
3、治療結束後,醫院出具詳細的費用清單,並標明可報銷的項目和費用;
4、患者或其家屬將費用清單及相關單據報送合作醫療管理部門;
5.合作醫療管理部門應當審查費用清單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
6、審批後,根據合作醫療的報銷比例和規定,計算報銷金額;
7.合作醫療管理部門將報銷款項轉入患者指定的銀行賬戶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給患者。
綜上所述,煙臺合作醫療的報銷政策規定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門診和住院治療限額、特定病種定額補助,其中鎮醫院報銷比例為60%,二級醫院為40%,三級醫院為30%。二、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提高,對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疾病給予更高比例的定額補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