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的通告》內容,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乘機攜帶液態物品總量不得超過1升(酒類除外),超過部分必須托運。乘坐中國始發的國際和地區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攜帶的液態物品不得超過100毫升。
擴展信息:
關於飛機上攜帶物品的規定
第 1 條:航空隨身行李必須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件數不得超過 1 件;
2. 重量不得超過 5 公斤;
3. 體積不得超過 20 厘米×40 厘米×55 厘米
4. 例外情況:您可以攜帶壹個類似腰包的小包和壹個筆記本電腦包。
第二項隨身行李液體攜帶規定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攜帶的液體總量不得超過 1 升(不含酒精),超出部分必須辦理托運。
乘坐國際和地區(港、澳、臺)航班從中國境內機場出發的旅客,每人每次可攜帶不超過100毫升的液體,且必須能夠裝入最大容量不超過1升(建議尺寸為20厘米×20厘米)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可重新封口,超出部分應辦理托運或在安檢處放棄。
國內航空器行李托運最新規定第三條規定
免費托運行李限額:持有成人票或兒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費行李限額(包括托運行李和自理行李)為:頭等艙 40 公斤,公務艙 30 公斤,經濟艙 20 公斤。持有嬰兒票的乘客沒有免費行李限額。
2.隨身攜帶物品:持有頭等艙機票的乘客每人可攜帶兩件行李;持有公務艙或經濟艙機票的乘客每人只能攜帶壹件行李。上述兩件物品的體積各不得超過 20 x 40 x 55 厘米,總重量各不得超過 5 公斤。超過規定件數、重量或體積限制的,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上飛機。
3、不準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國家規定禁運的物品、限制運輸的物品、危險品以及其他有異味或易汙損飛機的物品,不能作為行李或托運行李運輸。乘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登機。除管制刀具外,其他銳器、鈍器應隨同飛機托運行李托運,不得隨身攜帶。
4.不允許在托運行李中攜帶物品:乘客不得攜帶重要文件和資料、外交郵袋、有價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特別註意的物品。上述物品在飛機托運行李中的遺失或損壞,航空公司按照飛機托運行李的壹般規定負責賠償。
5.行李包裝: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好、鎖好、捆綁牢固,並能承受壹定的壓力。航空公司可能會拒絕接受不符合要求的行李。
航空運輸分為直飛和中轉兩種。中轉航班,相對來說,中轉航班的價格要比直飛航班的價格便宜三分之壹,但時限不如直飛航班快,是指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將壹批貨物分批裝運到航空公司進行托運,填寫壹張總運單發往同壹目的地,然後委托當地代理負責配送到實際收貨人。這種托運方式,可以降低貨運成本,是航空貨運代理的主要業務之壹,又稱集中航空托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