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公告全文如下:
按照《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非法經營疫苗處置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藥化監〔2016〕30號)要求,根據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龐某等非法經營疫苗案件中掌握的信息,***梳理出向龐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線線索107條,從龐某等處購進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線線索193條,現向社會公開。
對上述線索,我們正在組織調查核查,發現違法行為將會同公安部門進行處理,對涉及外地有關線索已向當地進行了通報 。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9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官網就此發布兩條通告。
其中壹條要求,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督促本行政區域內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認真核對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每壹個涉案嫌疑人員信息,凡與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員有過疫苗交易或存在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向個人銷售疫苗行為的,應在2016年3月25日前,將疫苗的品種、數量、批號、購銷流向等情況主動向當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報告。
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密切關註山東省公布的本地區涉案嫌疑人員名單和協查線索,組織經驗豐富的辦案人員,成立專案組,會同公安機關深入開展調查,盡快核實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時查明疫苗非法購銷情況。
另壹條指出,不具備疫苗經營資質而經營疫苗,是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最高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告稱,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具備疫苗經營資質而經營疫苗,是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最高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備合法經營資質、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為***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員,應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主動報告違法經營疫苗情況,包括疫苗的品種、來源、去向等。逾期不報告的,依法從嚴懲處。
通告還稱,公眾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員情況,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也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反映。
總局辦公廳關於對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案有關線索開展調查的通知
有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2日下午,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聽取了涉案藥品的生產企業關於產品流向自查情況的匯報,未發現涉案藥品從藥品生產企業直接流入非法渠道。根據藥品生產企業提供的信息,進壹步確認了壹些線索,具體情況如下:
壹、初步確認了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告中部分人員的身份:牛自信(通告上線第82號,手機號1502923231)為陜西醫維達康生物制品有限責任公司業務員;李留柱(上線第25號,手機號18838125355)為南陽致遠生物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王忠林(上線第15號,手機號18585817630)為貴州城海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張磊(上線第4號,手機號15155100335)為安徽省鷺燕大華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張勇(上線第78號,手機號15982823829)為成都市仁邦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鄭健(上線第2號,手機號13305510918)為安徽頤華藥業有限公司業務員;毛曉琴(上線第10號,手機號13659412910)為蘭州華衛藥品生物制品有限責任公司業務員;單二聯(上線第81號,手機號13909181370、13689256913)為陜西益康眾生醫藥生物有限公司業務員;張昱(上線第27號,手機號13623904626)河南中聯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上線編號92號(手機號13853767513)為濟寧福泰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高英祥(上線第16號,手機號15130417547)為保定市保北醫藥藥材有限責任公司業務員;王康友(下線第131號,手機號13772090285)為陜西邦信生物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
二、藥品生產企業提供的多條線索還指向山東魯越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河北省衛防生物制品供應中心、陜西益康眾生醫藥生物有限公司、吉林尚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保定市保北醫藥藥材有限責任公司、濟寧福泰醫藥有限公司、陜西醫維達康生物制品有限責任公司、南陽致遠生物醫藥有限公司、四川恒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藥品經營企業,表明上述企業可能是造成涉案藥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責任單位。
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應立即對上述藥品經營企業進行調查,徹底查清產品的真實流向,查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嚴肅懲處。調查結果於3月26日前上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統壹向社會公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