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開展動物疫病檢測,對生豬養殖基地開展重大人、畜***患病檢測,凈化基地環境。
(3)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質量監控,開展對飼料原糧、飼料、飼料預混料及飼料用水質量檢測,實行飼料原料、飼料預混料的質量控制和定點生產供應,嚴禁超量不合理添加獸藥及飼料添加劑,使用宰前停藥飼料,全面實行宰前l5-20天生豬停藥制度。
(4)違禁高殘留獸藥的控制,篩選養豬基地獸藥品種,嚴格禁用鹽酸克侖特羅等國家規定的違禁藥物,對生豬養殖基地開展不定期抽樣檢測,出欄前治療過的生豬實行隔離飼養。
(5)嚴格屠宰環節獸醫衛生檢疫,對生豬實施機械化單獨規範屠宰,對生豬旋毛蟲、豬囊蟲等實施逐頭檢驗,剔除病害生豬,對屠宰加工環節的生產環境衛生進行檢驗檢測。
(6)開展屠宰環節安全指標檢驗,重點抽取豬肉、豬肝、豬尿樣對鹽酸克侖特羅、獸藥、農藥、鉛、砷、銅等重金屬等的殘留進行檢驗,對有害微生物的汙染情況進行檢驗。
(7)屠宰加工運輸環節冷鏈配送,屠宰後胴體豬肉實行0℃預冷,預冷後的胴體豬肉通過封閉懸掛式空調專用車配送到超市,以確保豬肉在運輸過程中不混雜、不擠壓、不汙染、不變質。
(8)銷售點環節質量控制,豬肉銷售點的儲藏冷櫃的配備,分割操作間及操作刀具的衛生,包裝材料的質量控制,銷售點的滅蠅、滅鼠措施實施完善,操作人員健康登記檢查等。
(9)市場肉品質量監督機制,重點對違禁藥物、致病微生物及重金屬等有害物質開展檢測。
(lO)生產環節間質量檢控措施落實,在養殖、屠宰、加工、運輸、銷售過程建立嚴格的生產、用藥、出欄、檢驗、檢疫等臺賬目錄,並嚴格歸檔保存。
另外,還要加強無公害豬肉標誌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