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止使用化妝品,並及時就醫治療;
2、將過敏情況和使用的化妝品情況告知商家,並提供相應的證據(如購物發票、小票、商品實物等);
3、要求商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
4、如果商家無法賠償或者拒絕賠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者相關部門投訴舉報。
在化妝品店藥物過敏商家賠償包括:
1、醫療費用:商家應當承擔消費者因過敏反應而產生的醫療費用,包括就診費用、藥品費用、檢查費用等;
2、誤工費用:如果消費者因過敏反應而導致無法正常工作,商家應當承擔相應的誤工費用;
3、精神損失費用:如果消費者因過敏反應而導致精神受到損害,商家應當承擔相應的精神損失費用;
4、相應的賠償金:商家應當根據過敏反應對消費者造成的影響,給予相應的賠償金。
在化妝品店藥物過敏向商家索賠時需要的材料如下:
1、提供所購化妝品的發票或購物憑證;
2、在發票或購物憑證上,應寫明化妝品名稱、數量、金額、化妝品經營企業名稱、個體工商戶或字號名稱或印章、購買化妝品時間,提供化妝品的外包裝;
3、必要時應提供化妝品樣品、以及醫院出具臉部過敏是由於使用化妝品造成的證明;
4、包括購物發票、小票、商品實物等。
綜上所述,商家賠償的具體金額應當根據過敏反應對消費者造成的影響而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
安全保障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