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3日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90號公布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行政效能,優化發展環境,在市政府令第76號的基礎上,對我市市級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以下統稱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和調整。經審核確認,我市保留的市級行政許可項目130項(見附件1),保留的市級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16項(見附件2),***計146項;下放區縣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24項(見附件3),取消、暫停實施或改變管理方式的市級行政審批項目60項(見附件4)。
本決定未公布的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不得作為市級行政審批項目實施審批,對下放區縣部門審批的,要做好銜接工作。今後依法增加的市級行政審批項目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依法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須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
附件:1.保留的市級行政許可事項目錄(130項)
序號 事項名稱 實施機關 備註
1
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
目核準
①權限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②權限內外商投資項目核準③權限內外商投資技術改造項目核準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市發改委負責需上報國
家、省有關部門審批、
核準、備案的固定資產
投資項目以及由市發改
委審批、核準、備案的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
審查;市經信委負責其
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
能審查。市發改委、市
經信委各自出具的節能
審查意見,應當即時抄
告對方。
3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核準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分
別負責由本部門核準的
投資項目的招標範圍、
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
式核準。4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施工作業審批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5資源綜合利用工程方案審批
6
學校設立及變更許可
①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設立及變更許可
市教育局
②高中段學校(含社會力量辦學,普通中
專、技校除外)的設立及變更許可③舉辦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的民辦學校審
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7中國公民往來港澳臺通行證、因私普通護照
市公安局
8槍支彈藥運輸許可9在城市、風景名勝區和重點工程設施附近爆破作業方案審批10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方案審批及工程驗收11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12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13集會、遊行、示威許可14機動車、非機動車牌證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15機動車駕駛證16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占用道路及道路空間、挖掘路面許可17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許可18臨時占用道路從事大型活動許可19在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