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英文參考雙足情感障礙【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2012版。化學品和生物制品]
3概述雙相情感障礙又稱雙相情感障礙,壹般指以躁狂或輕躁狂發作和抑郁發作為主的壹種心境障礙[1]。
德國人Leonhard(1957)首先提出情感障礙可分為單相情感障礙和雙相情感障礙兩大類。所謂雙相情感障礙,指的是躁狂發作和抑郁。資料顯示雙相障礙的風險率低於單相障礙,雙相患者的遺傳傾向高於單相障礙。另外雙相障礙患者往往起病早,預後不如單相障礙患者好,但對鋰鹽效果好。根據CCMD-ⅱ-R,雙相障礙可分為躁狂期、抑郁期、混合型、快速循環型和其他亞型。
雙相情感障礙躁狂時,表現為情緒高漲、言語增多、活動增多;但抑郁癥發病過程中會出現抑郁、思維遲鈍、活動減少等癥狀[1]。重癥患者在發作高峰期還可能出現幻覺、妄想或緊張性癥狀等精神病性癥狀[1]。雙相情感障礙通常有陣發性病程。躁狂和抑郁往往反復或交替出現,但也可以混合存在。每次發作的癥狀往往持續相當長的時間(躁狂發作持續65,438+0周以上,抑郁發作持續2周以上),對患者的日常生活和社會功能產生不良影響[65,438+0]。
4雙相情感障礙的病因雙相情感障礙的病因尚不清楚[1]。大量研究資料提示,遺傳因素、神經生化因素、心理社會因素對本病的發生有明顯影響[1]。
5雙相情感障礙的診斷雙相情感障礙的特征是反復發作(至少兩次)明顯的情緒和活動水平障礙。有時,該障礙的特征是情緒高漲、精力和活動增加(躁狂或輕躁狂),有時是情緒低落、精力和活動減少(抑郁)。間歇期通常表現為完全緩解。與其他心境障礙相比,這種疾病在兩性中的發病率更接近。因為躁狂患者相對較少見,且與至少有偶發性抑郁發作的患者相似(在家族史、病前性格、發病年齡、遠期預後等方面。),這樣的患者也屬於雙相情感障礙。[1]
躁狂發作通常突然開始,持續兩周至四五個月(中位數約為四個月);抑郁持續時間往往更長(中位數約為六個月);但除了晚年,很少超過1歲。這兩種類型的癲癇發作通常繼發於應激性生活事件或其他精神創傷,但應激的存在不是診斷的必要條件。第壹次發病可見於從童年到老年的任何年齡。發作的頻率、復發和緩解的形式差異很大,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緩解期趨於縮短。中年以後,抑郁癥變得更普遍,持續時間也更長。[1]
雙相情感障礙,目前輕躁狂診斷的要點是哪個[1]:
診斷需要:(a)當前發作符合輕躁狂的標準;和(b)過去必須有至少壹次其他情緒發作(輕躁狂、躁狂、抑郁或混合);
雙相情感障礙,目前是無精神病性癥狀的躁狂發作的主要診斷點[1];
診斷需要:(a)當前發作必須符合無精神病性癥狀的躁狂發作標準;和(b)過去必須有至少壹次其他情緒發作(輕躁狂、躁狂、抑郁或混合);
雙相情感障礙,目前是躁狂發作伴精神病性癥狀的診斷要點[1];
診斷需要:(a)當前發作必須符合躁狂發作伴精神病性癥狀的標準;和(b)過去必須有至少壹次其他情緒發作(輕躁狂、躁狂、抑郁或混合);
雙相情感障礙,目前輕中度抑郁癥的診斷要點是哪個[1]:
診斷需求:(a)當前發作必須符合輕度抑郁發作或中度抑郁發作的標準;和(b)過去必須至少有壹次輕躁狂、躁狂或混合情緒發作;
雙相障礙,目前是無精神病性癥狀的重性抑郁發作的主要診斷點[1];
診斷需求:(a)當前發作必須符合無精神病性癥狀的重度抑郁發作的標準;和(b)過去必須至少有壹次躁狂、輕度躁狂或混合情緒發作;
雙相障礙,目前是以精神病性癥狀為主的重性抑郁發作的診斷要點[1];
診斷需要:(a)當前發作必須符合伴有精神病性癥狀的重度抑郁發作的標準;和(b)過去必須至少有壹次躁狂、輕度躁狂或混合情緒發作;
雙相情感障礙,這是目前混合狀態診斷的重點[1]:
患者過去至少有壹次躁狂、輕躁狂或混合情緒發作,現在要麽處於混合狀態,要麽表現為躁狂、輕躁狂和抑郁癥狀的快速轉變。
5.1診斷要點雖然雙相情感障礙最典型的形式是躁狂和抑郁交替發作,由正常的情緒分開;但抑郁情緒伴有數天至數周的多動和言語強迫,躁狂情緒和誇大狀態伴有激越、精力下降和本能驅力的情況並不少見。抑郁癥狀和輕躁狂或躁狂癥狀也可以快速轉換,每天不同,甚至有時不同。如果兩組癥狀大部分時間都很突出,且發作持續至少兩周,則應作出混合性雙相障礙的診斷[1]。
6雙相情感障礙的治療以情緒穩定劑的綜合治療為基礎[1]。雙相情感障礙幾乎壹生都以循環的方式反復發作,其頻率遠高於抑郁癥,尤其是循環病程快的患者[1]。所以雙相情感障礙往往是壹種慢性過程性障礙,其治療目標不僅要緩解急性癥狀,還要堅持長期治療的原則,防止反復發作[1]。
6.1雙相情感障礙的住院治療首先必須保證患者的安全,臨床醫生需要判斷患者是否應該住院。住院的指征是:自傷、自殺、傷害的危險;患者整體能力下降,無法進食,無法躲避環境;癥狀迅速惡化,如高度興奮、沖動、自傷等嚴重傷害自己、危害他人的行為;缺乏或失去家庭和社會支持系統的支持。[1]
6.2躁狂發作的藥物治療6.2.1碳酸鋰碳酸鋰的主要適應癥為躁狂,是目前治療躁狂的首選藥物,還可預防躁狂和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或抑郁發作[1]。
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也可以用鋰鹽治療[1]。可作為治療精神分裂癥伴情緒障礙和激越癥狀的協同藥物[1]。
急慢性腎炎、腎功能不全、嚴重心血管疾病、重癥肌無力、妊娠前三個月及鈉缺乏或低鹽飲食患者禁用[1]。
帕金森病、癲癇、糖尿病、甲狀腺功能減退、神經性皮炎和老年性白內障患者慎用[1]。
碳酸鋰的有效劑量範圍為750 ~ 1500mg/d,偶爾可達2000mg/d..壹般先給250mg,每日2 ~ 3次,飯後口服,劑量逐漸增加,3 ~ 5天內逐漸增加到治療劑量。壹般至少需要1周才能生效。維持治療劑量為500 mg ~ 1500 mg/d,年老體弱者應適當減量,與抗抑郁藥或抗精神病藥合用時也應減量。由於鋰鹽的治療劑量接近毒性劑量,因此除密切觀察病情和治療反應的變化外,還應動態監測血鋰濃度,根據病情、治療反應和血鋰濃度調整劑量。急性治療時血鋰濃度應維持在0.8 ~ 1.2 mmol/L,維持治療時維持在0.4 ~ 0.8 mmol/L,血鋰濃度上限不超過1.4mmol/L,以防鋰鹽中毒。[1]
碳酸鋰的副作用與血鋰濃度有關[1]。壹般在服藥後1 ~ 2周出現,也有出現較晚的[1]。根據副作用發生的時間,可分為早期副作用、晚期副作用和中毒前兆[1]:
①早期副作用:虛弱、乏力、嗜睡、手指震顫、厭食、上腹部不適、惡心、嘔吐、便溏、腹瀉、多尿、口幹等。[1].
②晚期副作用:患者出現持續多尿、多飲、體重增加、甲狀腺腫大、粘液水腫和手指震顫。粗糙震顫提示血藥濃度接近中毒水平[1]。
③鋰中毒前兆:嘔吐、腹瀉、全身震顫、抽搐、行動遲緩、嗜睡、頭暈、口齒不清、意識障礙。應立即檢測血鋰濃度,若血鋰超過1.4mmol/L,則應減量。如果臨床癥狀嚴重,應立即停止鋰鹽治療[1]。
6.2.2抗癲癇藥物治療1)丙戊酸鈉:丙戊酸鈉對躁狂的療效與鋰鹽相同,對混合性躁狂、快速循環雙相障礙及鋰鹽治療無效者可能療效更好。丙戊酸鈉開始小劑量,每次200mg,每天2 ~ 3次。200mg。每隔2 ~ 3天添加壹次。劑量範圍為800~1800mg/d..治療濃度應達到50 ~ 100 mg/L,常見副作用為胃腸道癥狀、鎮靜、共濟失調、震顫。轉氨酶升高較為常見,造血系統不良反應少見。極少數患者出現罕見的中毒性肝炎和胰腺炎,這是壹種罕見的異質性反應。治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和白細胞計數。目前國內丙戊酸鈉無治療雙相障礙的適應癥,應引起重視。[1]
2)卡馬西平:對治療急性躁狂和預防躁狂發作有效,尤其適用於鋰鹽治療無反應、不能耐受鋰鹽副作用、快速循環發作的躁狂患者。應該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到600 ~ 1200mg/d,分2 ~ 3次口服。劑量增加過快會導致頭暈或* * *共濟失調。卡馬西平具有抗膽堿能作用,治療過程中可能出現視物模糊、口幹、便秘等副作用。皮疹較為常見,嚴重者可出現剝脫性皮炎。偶爾會引起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和肝損傷。應監測血象的變化。卡馬西平因其嚴重的不良反應已很少用於臨床。[1]
6.2.3可選擇有適應癥、情緒穩定、安全性高的抗精神病藥物[1]。
氟哌啶醇是壹種傳統的抗精神病藥,能迅速控制急性躁狂發作。嚴重發作時,每天肌註氟哌啶醇2 ~ 3次,每次5 ~ 10 mg。新型抗精神病藥物中,奧氮平、利培酮聯合喹硫平、碳酸鋰可治療躁狂發作,氯氮平聯合碳酸鋰可治療難治性躁狂。抗精神病藥物的劑量取決於疾病的嚴重程度和藥物不良反應。[1]
6.3抑郁發作的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