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條件的,按照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註冊。參加考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規定的日期、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部門、直屬單位、中央管理企業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香港、澳門和臺灣省居民參照《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壹)取得藥學或者中藥學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藥學或者中藥學工作滿5年;
(二)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3年;
(三)取得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或藥學、中藥學專業碩士學位畢業,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1年;
(四)獲得藥學和中藥學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或中藥學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相應增加1年。
擴展數據
註冊管理
執業藥師實行註冊制度。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負責執業藥師註冊的政策制定和實施,指導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執業藥師註冊管理工作。
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通過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信息系統向當地註冊管理機構申請註冊。註冊後即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未經註冊的,不得作為執業藥師執業。
申請註冊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壹)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恪守執業藥師職業道德,無不良信息記錄;
(三)身體健康,能夠堅持從事執業藥師工作;
(四)經單位批準。
經批準註冊的,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機構頒發國家醫藥產品監督管理局統壹樣式的《執業藥師註冊證》。
執業藥師變更執業單位和執業範圍的,應當及時辦理註冊手續。
執業藥師註冊五年。需要延期登記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當地登記機關提出延期登記申請。
百度百科-執業藥師
百度百科-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