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15時許,山東費縣最低氣溫接近1度,為自己的案件奔波六年的劉暢步出費縣人民法院,她松了壹口氣。當天上午9時,法院對她的前夫高某森涉嫌故意傷害罪壹案進行庭審。
劉暢向南都記者表示,庭審持續了壹天,高某森的辯護律師做從輕處罰的辯護,主張事情的性質“沒有那麽惡劣”。
劉暢告訴南都記者,高某森當庭透露作案起因是生活中的小摩擦,因此模仿作案,希望“給點顏色瞧瞧”。劉暢說,在法庭上聽到前夫自述作案情節時,氣得手發抖。對於對方表示認罪認罰,願意積極做出賠償,劉暢說態度不變,她拒絕賠償,希望法院從嚴判決。
南都此前報道,劉暢和前夫高某森是壹所醫學專科學校的師兄妹,2015年畢業同年,兩人領證結婚,都在山東從醫。異常在婚後壹年出現,劉暢回憶稱,2016年6月起,高某森在家給感冒的她連續註射“感冒藥”,同年10月和11月,她手腳不時抽搐,視力模糊,腹部皮膚出現大量裂紋,體重不到20多天增加了10多斤,醫生診斷為“庫欣病”,分析其在短期內服用了大量激素類藥物導致。
2017年9月底,劉暢母親整理時,意外發現了高某森在家中藏有多支激素類藥物地塞米松,部分已有使用過的痕跡。2018年4月,費縣衛健局出具答復意見書,經調查,確認高某森存在違規拿取藥物行為,對其予以停職7天反省,罰款500元。
2022年3月18日,費縣公安局正式立案。警方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披露了劉暢身體變化與使用激素類藥物存在關聯。同年4月28日,高某森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該案於1月11日9時在費縣人民法院開庭,檢方以故意傷害罪對高某森提起公訴,被告人當庭認罪認罰,其辯護律師主張從輕處罰。
庭審結束後,劉暢告訴南都記者,為案件奔波的六年很艱辛,希望當地有關部門啟動追責,倒查責任醫院及涉嫌瀆職的民警。
相關報道:
女醫生被前夫用大量激素長期"投毒"警方稱系模仿作案
山東費縣“女醫生控告前夫投毒案”有了新進展。1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當事女醫生劉暢處獲悉,高某森涉故意傷害案將於1月11日上午9點在費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費縣法院工作人員證實此事,並稱案件涉及當事人隱私,將采取不公開審理方式進行。劉暢稱,自己放棄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他毀壞了我的身體和六年的青春。我不要賠償,不諒解,只求法律予以嚴懲。”
劉暢還稱,1月6日,費縣縣委政法委會同當地警方及衛健局與其進行了會談。談話中,警方透露,嫌疑人作案手法是模仿了同年內蒙古赤峰市兩位醫生使用激素投毒的案子,也就是模仿作案。
“衛健局和政法委承諾會在案件審判完後全面復盤倒查,追責其醫院對藥品監管不嚴責任。”劉暢稱,在自己舉報期間,2020年已有明確的書面專家意見清晰明確說明了我符合長期大劑量中毒,但派出所辦案人員隱瞞了此專家意見,並在專家意見出來兩個月後出了份“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的通知書,“政法委表示將倒查辦案人員,追責相關人員責任。”
劉暢前夫高某森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7月,女醫生劉暢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舉報稱,自己遭同為醫生的前夫高某森使用大量激素藥物“投毒”,引發輿論關註。
舉報信息顯示,2016年10月末,劉暢與丈夫結婚壹年多後,她感到身體不適,出現視物模糊、腿部抽筋、多飲多尿、體重劇增、腿部腹部皮膚現大量裂紋等癥狀。檢查後醫生懷疑,她在短期內服用過大量激素類藥物。
2017年9月底,在與丈夫高某森吵架後分居時,她母親在家中發現大量藥品,其中包括7支激素類藥物地塞米松。這些反常讓劉暢懷疑,丈夫高某森想要用藥物謀害自己。
劉暢立馬去費縣鐘羅山派出所報案,不過,警員稱證據不足不予立案。此後半年,劉暢向費縣及臨沂衛健、信訪、公安等多部門反映情況,直到2018年4月,費縣衛健局給出答復意見書,對於高某森未經護士長同意違規拿取藥品給出了停職7天反省、罰款500元的處理決定。
2019年6月份,此事被山東省《問政》節目通報,費縣公安局6月7日開始啟動調查。劉暢文中講述,6月18號,前夫高某森被帶到刑偵隊審訊,他承認對劉暢用了壹部分藥品,打了十多天。
家中發現大量藥品
劉暢公開舉報後,媒體跟進報道。2019年7月16日,費縣鐘羅山派出所民警告訴紅星新聞,目前警方正在受案調查階段,將在進壹步調查之後決定是否立案。費縣衛健局工作人員也表示,高某森目前仍正常上班。
彼時,網上還出現壹份疑似高某森的回應,稱劉暢舉報系“誣告”,使用地塞米松等藥物是用於治療劉暢的腰椎間盤突出癥,且整個用藥過程劉暢壹直知曉。
夫妻雙方的不同說法曾令事件壹度撲朔迷離。2022年3月18日,費縣公安局認為劉暢被傷害壹案“符合立案條件”,現立案偵查。同日,費縣公安局作出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劉暢身體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同年4月,高某森被刑拘並被批準逮捕。
“檢察院還稱高某森在網絡的回應是在混淆事實,屬於加重情節。”劉暢告訴紅星新聞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