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新的采購方式出臺後,業內同行高度關註。最近,政府采購信息記者收到了許多詢問。如長沙某區財政局負責人提問:關於框架協議的適用範圍,根據110號令的規定,是否可以理解為框架協議適用於集中采購目錄中的所有小額零星采購?根據訂單號的規定110,有可能,但不是必須。采購人可以選擇框架協議采購或其他六種面試方式。單個合同金額在限額以下的,重復采購的貨物和服務,除可以批量采購的以外,可以采用框架協議方式采購。
“框架協議采購是招標方式還是非招標方式?發布期和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日期是多少天?”這是山西某機構的咨詢。
該機構的問題可以根據法律的要求予以回答。框架協議采購方式本身屬於《政府采購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六項規定的“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第9號法令第2款。110規定:“公開征集封閉式框架協議的程序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公開招標的規定執行。本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根據第10號法令第壹款。110: "...開放式框架協議的公開招標程序應當根據本辦法執行。”
山東壹位采購商也提出了壹個疑問:是否適用於“框架協議采購”、普通辦公打印機耗材、打印紙耗材等壹般物資的采購?
對此,當地財政部門負責人回復稱,印刷用紙和耗材已列入地方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的,可采取框架協議方式采購,集中采購機構為第壹階段確定入圍供應商的采集人。印刷紙和耗材未列入地方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但各項目年度采購預算未達到地方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不屬於政府采購法110號令調整範圍,采購人可以根據110號令的規定進行框架協議采購。如果是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設立的電子商店,還是可以使用的。否則,按照110號令的規定,委托集中采購機構進行封閉式框架協議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