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則會被限制。
如果在職醫生開診所,可能會和所在醫院產生利益沖突,因為作為醫生,在外面開私人診所會分流壹部分病人,必然會影響個人精力。根據相關規定,醫生雖然可以多點執業,但如果在第壹執業場所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達不到全職醫生的要求,就不能拿全職工資。
開設診所的程序:
1,具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證書》、《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中醫門診由不少於400種中藥飲片的藥店設置。
3、中醫診所內只允許開展中藥飲片處方服務,不得隨意變更或擴大執業範圍;同時,中醫類別執業醫師不超過2名。
4、配備的醫師必須是取得中醫師資格後從事臨床工作5年以上的醫師。
5.診室必須獨立分隔,診室不超過兩個,每個診室的建築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
6、必須配備與診療科目發展相適應的臺、床、凳和設備設施。
7、制定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技術操作規程,並有記錄本可用。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個人在城市設立診所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通過醫師專業技能考試,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二)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或者醫師職稱後,從事同專業臨床工作五年以上的;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執業醫師技術標準另行制定。
個人在鄉鎮設置診所的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