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食品生產許可證涉及的領域主要是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生產領域,是壹種組織方式,具有生產證書的性質。食品經營許可涉及的領域主要是食品銷售流通環節和銷售領域,只要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等經營活動,均須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2、類別不同。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首先要保證企業的證件和設備的合法性,需要到當地食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準備相關材料並提交,等待相關部門核查後,領取許可證。
申領食品經營許可證,應當符合的條件有:
1、具有經營食品的品種、數量,食品原料裝卸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場所環境衛生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具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滌、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質、不潔物質;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綜上所述,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擺放位置、經營者姓名、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式等材料。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
食品經營許可應當遵循依法、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
食品經營許可實行壹地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壹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壹個食品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