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員管理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場地要求: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經營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3、 制度建立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並形成書面材料;
4、設施要求: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
食品衛生許可證辦理需要資料如下:
1、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衛生部門領取填寫);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相關證明或者委托代理人資格證明等資料;
3、食品經營活動的場所和設備布局、生產工藝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平面圖;
4、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審核材料;
5、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合格證明承諾書;
6、經營場所場地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7、其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或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綜上所述,企業和經營單位未經核準登記擅自開業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終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許可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的,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不改變設施和布局的,可以不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應當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員進行。核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核查人員應當出示有效證件,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制作現場核查記錄,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由核查人員和申請人在核查表和記錄上簽名或者蓋章。申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核查人員應當註明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托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核查人員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經營場所的現場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