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加強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提高資源環境利用效率。完善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標準和評價指標,以“雙超雙有”企業為重點,按期對5個重金屬重點防治行業和7個產能過剩行業重點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以造紙、食品釀造、化工、印染、紡織等行業為重點。,推進工業企業汙染深度治理和園區集中管理,全面推進工業行業化學需氧量、氨氮等水汙染物減排。大力推進城鎮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全面提升城鎮汙水處理水平,促進生活汙染減排。以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為重點,完善固體廢棄物和汙水儲存處理設施,積極推進農業汙染源減排。
以電力、冶金、建材、石化、有色等行業為重點,繼續推進二氧化硫減排,大力實施氮氧化物減排。完善燃煤電廠脫硫設施,積極推廣火電機組低氮燃燒技術,全面建設煙氣脫硝設施,提高除塵效率,實現汞等汙染物的協同控制;全面實施燒結機煙氣脫硫,積極推進燃煤爐窯脫硫設施建設,積極開展水泥行業脫硝示範。
第二節加強飲用水源保護
城鄉統籌、全流域統籌,推進集中供水,優化合理調整集中水源保護區,逐步解決開放水源交錯供排水問題,加快單壹水源城鎮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到2015年,在65438+萬人以上的城市和重點縣建設相對完善的應急水源和配套工程。
實施嚴格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制度,完善飲用水水源識別標誌。加大水源地生態修復和點面源綜合整治力度,實施水源隔離保護工程,拆除保護區內違法建築和壹、二級保護區排汙口。建立飲用水水源地風險評估機制,完善水源地應急預案和應急體系,加強集水區工業汙染源和有毒有害物質控制。
加強水源地環境監管,完善水源地水質公告制度,建立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信息管理系統,開展城市集中式水源地年度考核。加強水源地水質監測,實現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全覆蓋。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每年至少進行壹次水質各項指標的監測分析,逐步實施湖庫水源生物毒性、持久性有機汙染物(POPs)、內分泌幹擾物和微囊藻毒素的綜合監測。
第三節推進流域水汙染綜合防治
實施流域分區保護戰略,禁止在河流源頭、飲用水保護區及其上遊發展化工等高風險高汙染行業。岷江中遊和沱江全流域實行嚴格的建設項目環境準入,率先削減總量,氨氮排放行業布局應以區域氨氮總量削減為基礎。
以金沙江、長江、嘉陵江、涪江、曲江、瓊江河以及撫河、江安河、綿遠河、威遠河、撫溪河、西沖河、梯泉河等汙染嚴重的小流域為重點,加強流域生活汙染、工業汙染、農村面源汙染、畜禽養殖汙染綜合治理,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以魯班、仲勝、長湖、黑龍潭、紫坪鋪水庫、瓊海為重點,推進湖庫水汙染防治。創新流域汙染防治機制,實施流域生態補償制度,重點整治流域,全面推行“河長制”,建立重汙染企業枯水期停產限產制度。
加快重點流域沿河鄉鎮生活汙染處理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建設分散式汙水處理設施。積極推進條件成熟的現有汙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增加脫氮除磷處理工藝;加強城市汙水管網建設和現有雨汙合流管網系統改造,提高城市汙水收集率。到2015年,續建汙水處理廠73座,新建193座,新增處理能力19333萬噸/日,汙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以成都、德陽、綿陽、攀枝花等缺水地區為重點,大力推進汙水再生利用,全省汙水再生利用率達到10%以上。
加強工業汙染治理,強化重點汙染源監管,提高工業企業穩定達標率。全面推進工業園區廢水處理設施建設,開展化工園區“三級風險防範”事故後處置體系有效性評估,著力加強化工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和環境風險防範能力。
有序開發水電資源,嚴格執行水電開發項目生態環境準入條件,提高生態保護和修復標準。建立流域管理機構,實施流域生態調度,完善監測設施,實施水電項目環境影響後評估制度。為了保護珍稀魚類,應加強捕撈設施建設、增殖放流、替代棲息地等。,且排出的生態流量不應小於多年平均流量的10%。
第四節實施區域大氣聯防聯控
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實施“四川氣化”和煤炭清潔利用。在酸雨區開展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試點,推進城市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劃定。積極改善工業燃料結構,加快農村清潔能源發展。
優化區域產業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汙染企業產業結構調整和搬遷改造,禁止在市區及其郊區新建、擴建鋼鐵、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汙染企業和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電廠。加強產業轉移環境監管,以區域空氣質量整體改善為目標,建立區域大氣汙染聯防聯控機制。以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為重點,川南酸雨汙染惡化趨勢得到初步遏制。以控制細顆粒物、臭氧和揮發性有機物為重點,防止成都都市圈復合型大氣汙染。
加強機動車環保監管,推進機動車環保檢測機構和機動車汙染管理機構建設。加強新車準入,推進汽車“以舊換新”,加快“黃標車”淘汰進程。加快車用燃料清潔化進程,大力實施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程。
對各種汙染物實施綜合控制。全面加強工業煙塵治理,積極推進道路和建築揚塵治理,深化顆粒物汙染治理。以石化行業為重點,積極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汙染治理。加強汞、鉛、二惡英、苯並芘等有毒廢氣的環境管理,充分利用協同效應,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完善環境噪聲管理體系,開展聲環境功能區劃,加強社會生活、建築施工和道路交通噪聲監管,建設“安靜城市”和“安靜社區”,提高城市聲環境質量。
第五節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
繼續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加大以獎促治力度,以連片村莊整治為抓手,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建設和保護。加強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以重點流域沿河城鎮和3萬人口以上城鎮為重點,因地制宜推進村鎮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善生活垃圾收運體系,統籌安排,提高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積極推進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沼氣工程建設,普及農村戶用沼氣池,加強畜禽汙染防治。實施減肥增效、減藥控害增效、農田徑流汙染防治等工程,大力推進稭稈資源綜合利用,加強農業面源汙染防治。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汙染綜合防治,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第六節加強危險廢物汙染防治
推進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妥善處置含重金屬、砷的廢渣和有毒有害廢物,進壹步加強危險廢物汙染防治。深入推進固體廢物汙染防治信息公開,全面推行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制度,推進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規範化管理。進壹步加強實驗室危險廢物等非工業源危險廢物的管理。推進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規範電子廢物處置。
加快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推進鄉鎮和偏遠地區醫療廢物無害化管理。加強醫療廢物全過程管理,強化處置過程中的汙染控制,建立完善的二惡英汙染防治體系和長效監管機制。
以資源綜合利用為重點,搞好煤矸石、粉煤灰、伴生礦、礦山尾礦等大宗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積極拓展冶金、電力、輕工、化工等行業廢渣資源化途徑,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
以縣(市、區)和重點鄉鎮為重點,繼續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加強現有垃圾處理設施改造,加強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建設粉煤灰焚燒、餐廚垃圾處理和滲濾液汙染控制示範工程。到2015年,新增垃圾轉運量4805噸/日,新增生活垃圾處理量12207噸/日,餐廚垃圾處理量1155噸/日。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
第七節加強重金屬汙染防治
突出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汙染物的防治。以重有色金屬礦山(含伴生礦)采選業、重有色金屬冶煉業、鉛蓄電池制造業、化學原料及制品制造業、皮革及其制品業、電鍍等行業為重點,嚴格環境準入,加大重金屬汙染行業淘汰和治理力度,強化監管,建立全省重金屬企業動態環境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清潔生產,鼓勵相關重化企業實施類似整合或園區集中,促進重廢物減量化和資源化。以7個國家級和13個省級重點區域為核心,制定重點區域年度實施方案和成效評估,推進汙染行業密集、歷史遺留問題突出、風險隱患較大的重金屬汙染區域綜合整治。到2015年,國家和省級重點區域重金屬汙染物排放量分別比2007年減少15%和5%,非重點防控區域排放量實現零增長,突發性重金屬汙染事件得到基本遏制。
第八節加強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
強化化學品生產準入和行業準入,逐步淘汰有毒有害化學品。優化調整高風險化學品相關行業(企業)布局,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範能力,嚴格限制在環境敏感區新增涉及高風險化學品的項目,逐步對位於環境敏感區的現有企業進行搬遷、改造和“關停並轉”。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環境風險分類管理制度,建立重點區域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管理機構。加強化學品生產、儲存和運輸的風險監管,降低化學品在消費和使用過程中的環境風險。嚴格環境管理,加強化工行業汙染防治和有毒汙染物排放控制。
第九節加強核與輻射環境監管
深化廢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貯存和安全監管,提高放射性廢物貯存和處置能力,開展重點源監督監測和重要核設施預警監測,建設輻射環境監測數據傳輸和信息網絡;完善全省電磁輻射汙染申報登記工作,建立環境管理數據庫,規範電磁輻射伴生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努力控制和減少電磁輻射汙染。完善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和輻射應急指揮系統,完善應急預案,確保核與輻射安全。開展重點地區放射性狀況和典型地區電磁輻射環境背景調查。
方框5重點環境保護項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