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發布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中,要求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壹。北京市從2017年起開展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創建,有害垃圾也被納入分類全覆蓋的範疇,越來越多的社區和單位實施有害垃圾分類收集。然而,現實中有害垃圾收集情況並不樂觀。
壹、過期藥品屬於什麽垃圾?
過期藥品屬於有害垃圾。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生產、銷售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過期失效的藥品屬於危險廢物。與壹般廢棄物不同,危險廢物危害更大,隨意排放、貯存的危廢,在雨水地下水的長期滲透、擴散作用下,會汙染水體和土壤,進而影響我們的健康。
二、過期藥品有何危害?
1、不僅耽誤病情,還增加人體危害。
服用過期藥品,發生不良反應風險的可能增加, 輕者引起不適反應,重者危及生命。例如,大家熟知的阿司匹林,過期後毒性增加,尤其是耳毒性,可導致聽力下降;過期變質的四環素,抗菌作用很小而毒性倍增,可引起腎損傷。
2、隨意丟棄,汙染環境。
環境汙染主要包括生物性、放射性和化學性,其中化學性汙染是影響土壤和水質的最大殺手。美國地質勘探局曾在1999~2000 年間,抽取美國境內139 條河流水樣,針對95 種化學藥品進行檢測,發現80%的樣本中含有壹種或多種藥物。
3、不法收購過期藥品,造成社會隱患。
有統計顯示,目前我國農村市場三分之二的過期藥都是從各大小城市家庭流出,農村成了家庭過期藥品的集散地,如此社會隱患絕非聳人聽聞。
三、如何處理過期藥品?
目前,我國《藥品管理法》對藥品生產、銷售、使用都做了明確規定,但對於過期藥品的回收處理,尤其是對百姓家中的過期藥品回收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和監管機制。
政策法規,是促使過期藥品回收順利實施的重要保證。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藥品回收涉及到政府、企業、消費者等有可能產生藥品過期的各個環節,各國政府通過立法對這些環節進行控制和指導,使藥品的安全合理應用形成壹個良性循環。
四、目前我們能做的是,根據垃圾分類的基本原則,建議:
1、片劑、丸劑、膠囊劑,用紙包好,置於有害垃圾箱;
2、軟膏制劑,擠出後收集於紙內並封好,置於有害垃圾箱;
3、針劑、水劑類註射劑(避免打開、打碎)需連同完整包裝,置於有害垃圾箱;
4、噴霧劑,在戶外空氣流通好、無明火的條件下,徹底排空;
5、滴眼液、外用藥水、口服液等液體制劑,避免混雜,分別倒入下水道沖凈;
6、中草藥煎煮後的藥渣屬於濕垃圾,需要瀝幹水分,置於濕垃圾箱。